2018年度新密市水务局部门决算
二〇一九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密市水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密市水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有关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拟订全市水务政策。
2、编制全市水务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水务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水务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
3、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外调水)。负责拟订全市中长期水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水资源的调查评价;组织全市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防洪、节水、再生水利用等方面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4、负责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建设。负责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积极推进职能有机统一的城乡水务管理体制,统筹推进城乡水务用水一体化进程;负责保障城市规划区域外的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负责本市城市规划区、生态水系及重要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负责全市防洪、除涝、水库、河道的治理及水生态、水环境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生态水系的建设、提升与管理。
5、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编制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拟订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监测河道、水库及其他水体排污的水量、水质,核定水域的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
6、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节约用水标准,管理监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市管计划用水单位年度用水指标的核定和下达;负责本市城市规划区内节约用水“三同时”制度的实施工作;负责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7、负责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新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河、湖、水库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和应急水量的调度;编制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8、编制、审查全市大中型水务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
9、负责全市河道、水库、湖泊、灌区、蓄洪区、泄洪区等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工作;负责河、湖、水库及滩地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旅游事业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的监测、预报和综合防治工作;负责市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
11、负责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村供水、饮水工作;负责农村水生态、水环境和灌区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2、负责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处理水事纠纷;参与重大水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13、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负责全市水务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水务科技工作。负责全市水务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水务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全市水务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务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水务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15、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有关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监督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组织培训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开展水利工程质量检查活动。
16、负责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17、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1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新密市水务局内设机构5个,包括:办公室、水务综合科、水政水资源科、建设管理科、水利质量监督管理科。另设有13个二级机构,包括新密市防汛综合办公室、新密市供水节水技术服务中心、新密市李湾水库管理处、新密市水土保持监督检测站、新密市农田水利工作站、新密市水利抗旱服务队、 新密市基层水利服务中心、新密市水政监察大队、 新密市河道管理处、新密市水利工程管理站、新密市东方红灌区管理处、新密市五星水库管理处、新密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新密市水务局部决算为本级决算。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0个,具体是:
1、新密市水务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729.6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017.94万元,下降28.2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7,537.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37.54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2,545.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9.31万元,占26.94%;项目支出9,166.60万元,占73.0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729.6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017.94万元,下降28.2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86.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54%。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03.00万元,增长11.16%。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86.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72万元,占3.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2.78万元,占0.77%;城乡社区支出384.65万元,占3.21%。农林水支出11043.79万元,占92.14%;住房保障支出87.5万元,占0.73%。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067.58万元,支出决算为11,98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4.6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9.69万元,支出决算为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5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66.34万元,支出决算为5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3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7.43万元,支出决算为30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退休人员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96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23万元,支出决算为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退休人员不再缴纳医疗保险。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4.48万元,支出决算为8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退休人员不再缴纳医疗保险。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2.24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资金增加。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2.41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资金增加。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7.19万元,支出决算为138.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149.44万元,支出决算为1309.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9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资金增加。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年初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7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3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增加。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年初预算为470万元,支出决算为57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3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增加。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94.0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资金增加。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8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追加预算、上年结转资金。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追加预算、上年结转资金。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追加预算、上年结转资金。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年初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2617.49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追加预算、上年结转资金。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09.5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追加预算、上年结转资金。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77.5万元,支出决算为7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
21.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7.14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资金追加。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7.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由财政统一编报,未分解到各预算单位。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79.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29.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50万元,支出决算为5.78万元,完成预算的37.28%。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严谨缩减“三公”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04万元,完成预算的45.81%,占87.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4万元,完成预算的16.42%,占12.7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8年无出国(境)安排。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11.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8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04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作所需燃料费、维修费、日常维护费用。2018年期末,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4.50万元,支出决算为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加强公务接待管理。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我单位没有外宾接待支出。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4万元。主要用于迎接上级部门对水利工作检查指导。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5个、来宾24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局共组织对三个重点支出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35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概况说明:1、小型农田水利项目45万元;2、河长制工作经费项目400万元;3、南水北调水费490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立项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结构合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项目任务完成质量较好,群众满意度较高。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投入小型农田水利项目45万元。主要是完成更新压力罐一台套,铺设管道500米;对曲梁、苟堂、平陌、米村等乡镇升级改造供水管道5100米;修复双洎河水毁工程1处,河道清淤1处。项目的实施,改善了300口人吃水困难,发展节水灌溉面积400亩,提高产量30%,增加收入13万元,提高了抗旱和抵御防洪能力,确保工程汛期安全度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投入河长制工作经费项目400万元。主要是完成编制一河一策方案,对15条河道、37座水库进行全面普查,调查中按照河长制工作的6大任务、31项具体工作要求,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建立一河一档、编制一河一策、印制河长手册、制作河长工作图和界碑界桩定位;安装制作县级河长公示牌18块,乡级河长公示牌28块,村级河长公示牌135块,水库库长公示牌37块。通过“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及河长公示牌制作安装,梳理了河湖管理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因河施策,因地制宜,妥善处理好水下与岸上、整体与局部、近期与远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目标任务关系,提出针对性强、易于操作的措施 ,切实解决影响河湖健康的突出问题,整体推进河湖管理保护。
3、投入南水北调水费项目490万元。新密市引水入密工程被列为郑州市政府重点工程、新密市重大民生工程。新密市政府与平顶山市政府签订了《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密市水量交易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根据国家和河南省的有关规定,以及《意向书》的宗旨及内容,我局与平顶山市水利局双方共同协商,于2016年6月29日依法签订了《水量交易协议》。协议规定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转让水量1000万立方米。基本水价为0.36元/立方米,基本水费360万元,交易收益价格为0.13元/立方米,交易收益为130万元,共计490万元。项目的实施解决了我市城区20万居民正常生活、生产用水,并解决沿途乡镇居民安全饮用水问题。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59.4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城乡社区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35.34万元,支出决算为5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4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业务量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