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
新密市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二〇一九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密市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密市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房地产开发管理政策法规,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市房地产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实施全市住宅建设规划;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及动态考核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及项目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和分析等工作;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预售资金监管等工作,核发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负责全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备案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预审及管理、监督检查、纠纷协调处理等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监管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广告发布核实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房地产市场经营秩序整治工作。
2、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研究提出全市物业管理的发展规划;负责全市物业管理行业资质管理、住宅小区达标验收;指导、协调、监督业主委员会的组建与运作;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收费项目、标准的审核、审批工作;参与新建小区规划论证及综合验收工作;指导全市房屋修缮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危房检测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组织本地区的房屋安全普查,实行房屋安全动态管理,协助对影响房屋安全行为的投诉、举报进行查处。
3、负责全市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交易管理及交易确认工作;负责房屋权属变更、更正、换证、注销等管理工作;负责房屋交易确认单的打印发放工作;负责抵押注销工作;负责房屋面积管理和测绘成果审核工作;负责全市房屋楼房表的建立、管理和确认工作;负责市存量房合同网签管理和交易结算资金监管等工作;负责办事大厅管理工作;协助处理各乡镇街道办有关房产的信访、诉讼案件;负责中心各类档案的综合管理工作。
4、负责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房屋租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市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依法对房屋租赁的申请审批,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核发《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负责房屋租赁政策的咨询,调节房屋租赁纠纷;负责房屋租赁的管理数据和报表的编制工作。
5、负责编制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回购)等管理工作;负责直管公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动态管理工作;负责公有住房出售、住房货币化分配、房改房上市的审核、审批以及房改资金的归集和售房款使用审批等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前置条件的认证工作;统筹协调编制棚户区改造总体规划、工作计划,研究制定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年度计划、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负责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棚户区改造配套政策;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目标考核、日常督查工作,督促通报进展情况,定期提出工作建议和推进措施;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与上级对口部门的衔接协调、工作总结、信息宣传、统计报表等工作;负责各类规章草案的审核和上报工作;负责“五单一网”工作;负责各类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的起应诉工作;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做好各类信访案件处理工作。
6、负责房屋共用部位、功能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审批。
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新密市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内设机构9个,包括:办公室、财务科、市场管理科、物业管理科、权属管理科、租赁管理科、党建办、房改科、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新密市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决算为本级决算。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0个,具体是:
1.新密市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情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825.18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增加4395.25万元,增长 307.3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保障性住房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5825.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25.1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582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7.84万元,占24.17%;项目支出4417.34万元,占75.8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825.18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395.25万元,增长307.3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保障性住房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25.1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395.25万元,增长307.3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保障性住房支出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25.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93.57万元,占23.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1万元,占0.5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81万元,占0.17%;住房保障支出4389.09万元,占75.35%。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244.85万元,支出决算为582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0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支出未全部执行。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49.1万元,支出决算为139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6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8.09万元,支出决算为3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8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动。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0.73万元,支出决算为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动。
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500万元,支出决算为4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2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未执行。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09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由财政统一编报,未分解到各单位。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7.84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18.09万元,减少1.27%,主要原因:本年度人员调动、退休。其中:人员经费1393.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采暖补贴;公用经费14.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其中公务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18年度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量。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是我单位无本项支出。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不包括陪同人员)。无来访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无此项支出。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本年度项目支出为网络信息化建设及保障房支出,信息化建设为我单位及升级网络使用,保障房支出为惠安家园售房款支出。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完成网络信息化建设,简化单位办公流程,提高效率,更有效的便民。惠安家园为我市保障房项目,支付售房款。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信息化网络建设已升级到位,简化了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得到群众的好评;保障房支出根据申请情况已支付到位。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我部门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