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7445745/2019-00217
  • 新密市岳村镇人民政府
  • 财政,决算
  • 2019-08-12
  • 2019-08-12
2018年度新密市岳村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密市岳村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密市岳村镇人民政府概况

 

岳村镇位于新密市东北部,距新密市区3公里,距省会郑州25公里,总面积66平方公里,下辖22个行政村210个村民组4.4万人。郑密公路、密杞公路、郑登快速路、郑少高速、S317线纵横交错,横贯全境,交通区位优势明显,全镇经济发展势头良好,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人居环境日臻完善,郑州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先进乡镇。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政策规定。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

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安全、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负责村镇建设的规划、实施、管理和服务工作,

推动农村城市化建设。

(四)搞好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及各项公益事业。

(五)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做好群众教育,搞好本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司法行政工作。

(七)依法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

(八)新密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

新密市岳村镇下设8个部门。其中:

(一)新密市岳村镇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

    1、在党委政府领导下,检查、督促、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及重要工作计划的贯彻实施情况,负责重大问题归口报告,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2、负责安排党委会议和党委召集的其它会议,做好会前准备、会议记录和会后督查落实工作。

    3、根据党委政府意见组织起草党委政府工作计划、报告、决定、总结等文件或材料。

    4、负责安排各类办公会议和职工大会,做好会议记录。

    5、做好接待和群众来信的来访接待、处理工作,做好职工的政治学习、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新密市岳村镇农业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农技、农机、畜牧兽医、林业、水利、渔业、种子等工作;负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新品种引进开发等工作;为农民生产提供服务。

(三)新密市岳村镇文化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乡镇科普、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引导开展健康向上的农村文化娱乐活动。

(四)新密市岳村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咨询与服务工作;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性服务工作;负责乡镇农村人口优生优育工作。

(五)新密市岳村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和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创建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拟定有关工作制度,制定村容村貌、路容路貌、环境卫生、违章建筑、集贸市场等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创建、合村并城、合村并镇、合村并点及城中村改造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培训及统计工作。

4.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组织拟订村镇规划(合村并城、合村并镇、合村并点及城中村改造等)、建设工程的审查和上报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合村并城、合村并镇、合村并点及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及安置工作;负责村镇公路管理相关工作;协调土地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5.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拟订村镇自然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各类自然保护区、景区等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组织开展有关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开展村容村貌卫生专项治理工作;负责村镇改水、改厕、垃圾中转站建设和环境卫生整治管理工作;参与村镇病媒生物防制 (除四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村镇健康教育及科学卫生知识宣传工作。

6.按照有关规定,受规划、建设、环保、工商、公安、国土等有关部门委托,行使相应的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职能;负责对村镇的规划建设、环境卫生、村容村貌、路容路貌、私搭乱建、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

(六)新密市岳村镇村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根据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制定本区域经济发展规划;负责宣传国家经济政策,引导农村经济有序发展;维护农村经济发展秩序;负责乡镇财政、税收、审计、农经工作;指导并监督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负责乡镇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七)新密市岳村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主要职责:负责就业再就业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安置工作、负责农村就业人员培训;为辖区城镇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和城镇困难居民等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做好社会保障各项工作。                                                      

(八)新密市岳村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

1、依法开展城市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抓好政务、村务公开和村干部、社区干部的培训工作,创建自治示范村和示范社区。

2、开展民族与宗教、老龄、残联工作,规范管理。

3、贯彻实施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抓好经常性的社会捐助工作。

4、认真做好灾情调查统计,做到查灾报灾及时,管理和使用好各种救灾粮、款、物、安排好灾区群众生活,抓好农村特困户的临时救助,落实好五保供养工作。

5、按时按标准落实好各项优抚资金的兑现,做好退伍军人安置改革工作。

6、积极推进葬改革,提高火化率,抓好公路、铁路沿线和景区周围的公坟(墓)治理,搞好公益性公墓的选址和建设工作;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监管,严查处其非法活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910.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748.5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2018年可支配公共财力减少,在年初安排预算支出时就压缩了一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基础设施支出减少926.29万元,所以年终支出决算就减少了2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591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10.2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59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9.54万元,占20%;项目支出4730.65万元,占8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出总计均为5910.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出总计各减少1748.5万元,增长下降22%。主要原因是2018年可支配公共财力减少,在年初安排预算支出时就压缩了一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减少926.29万元,所以年终支出决算减少了2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1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48.5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2018年可支配公共财力减少,在年初安排预算支出时就压缩了一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基础设施支出减少,所以年终支出决算减少了。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1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 (类)支出1130.11万元,占19.1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8.76万元,占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204.24万元,占3.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 120.14万元,占2.04%;城乡社区(类)支出335.9万元,占5.7%;农林水(类)支出 3997.08万元,占67.63%;住房保障(类)支出63.97万元,占1.08%。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910.2万元,支出决算为59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 (款)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34.05万元,支出决算为 3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 (款)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0.21万元,支出决算为 2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款) 机关服务 (项)。年初预算为 1018.04万元,支出决算为 1018.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4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款)统计信息(项)。年初预算为 2.74万元,支出决算为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款)财政事务(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74万元,支出决算为 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6 .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 (款) 其他税收事务支出 (项)。年初预算为 41万元,支出决算为 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7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 (款) 行政运行 (项)。年初预算为 11.3万元,支出决算为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8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 (款) 工商行政管理 (项)。年初预算为 1万元,支出决算为 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9 .文化教育与传媒支出(类)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 (款) 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 (项)。年初预算为58.76万元,支出决算为5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 (项)。年初预算为 204.24万元,支出决算为 20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 (款)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项)。年初预算为 120.14万元,支出决算为 12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款) 小城镇基础设施支出 (项)。年初预算为335.9万元,支出决算为3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13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 (款) 机关服务 (项)。年初预算为3997.08万元,支出决算为3997.0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 (款) 住房公积金 (项)。年初预算为 64万元,支出决算为 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9.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4.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2291060、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40.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84万元,完成预算的94.67%。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84万元,完成预算的94.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2万元,完成预算的94.6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单位2018 年度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的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原则,严格控制公务车运行费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4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办理日常公务发生车辆燃料费和保养保险费。2018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2万元。主要用于上及各部门和外来人员各项检查及观摩。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10个、来宾69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不断完善“政府出资、公司负责、社会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管理长效机制,认真做好垃圾、秸秆、荒草禁烧清运;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一长三员”环保工作责任制,逐步完善全天候、全方位的严管严控体系,大力整治辖区内黑臭水体、河道垃圾,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强化“散乱污”企业巡查治理,对上级交办的工作持续跟踪、对环保信访案件进行严肃查处,坚决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声。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18 年度环卫工作已按计划完成,并取得以下成绩:一是完成对环卫工人管理人员的培训,积极参加各级各部门的各项业务培训,有效组织开展环卫实用技术培训。二是加强对环卫工作的督导和监管,确保所有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无违规违法现象。三是做好宣传,提高社会认可度及支持率。四是完成其他临时安排工作。但在自评工作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经验欠缺,需要逐步修正。2、完成“电代煤”补贴1001户。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持续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开展针对企业、工地、校园、商场、桥涵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高效运转,整改安全隐患,有效杜绝了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围绕村级组织换届,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全力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严格执行信访包案责任制,坚持领导定期接访制度,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全镇大局形势得到持续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乡镇不属于行政单位也不属于参照公务员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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