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386/2019-00051
  • 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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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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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新密市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部门决算

二0一九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密市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有关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参与制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参与拟订全市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细则、准则并组织实施。

(4)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项目的勘测设计、评估论证、审核上报。

(5)参与年度农业综合和扶贫开发项目的监督、检查和验收;使用和管理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资金。

(6)参与农业综合开发、扶贫项目的管理及管护制度的制定。

(7)负责扶贫统计与贫困监测。

(8)督促指导全市对口扶贫工作。

(9)负责全市扶贫开发责任目标的制定和考核。

(10)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新密市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内设机构3个,包括:综合科、农业综合开发科、扶贫开发科。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新密市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部门决算为本级决算。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0个,具体是:

1、新密市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本级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6307.4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315.93万元,下降24.58%。主要原因是较去年项目资金有所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5958.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58.4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48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56万元,占2.57%;项目支出14447.64万元,占97.4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6307.4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315.93万元,下降24.58%。主要原因是较去年项目资金有所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29.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94%。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351.39万元,下降26.52%。主要原因是较去年项目资金有所减少。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29.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97万元,占0.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54万元,占0.06%;农林水(类)支出14758.69万元,占99.52%;住房保障(类)支出17万元,占0.12%。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687.34万元,支出决算为14829.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0.74%。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1.68万元,支出决算为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8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缴纳基数的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16万元,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3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缴纳基数的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4.62万元,支出决算为3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缴纳基数的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缴纳基数的调整。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0.71万元,支出决算为9.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缴纳基数的调整。

6.农林水(类)农业(款)农村公益事业(项)。年初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4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4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扶贫项目。

7.农林水(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7.9万元,支出决算为6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扶贫项目。

8.农林水(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实务(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5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9.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扶贫项目。

9.农林水(类)扶贫(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205.5万元,支出决算为207.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扶贫项目。

10.农林水(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969.51万元,支出决算为270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3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扶贫项目。

11.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343.49万元,支出决算为1039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1.0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扶贫项目。

12.农林水(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土地治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3.11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13.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6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由财政统一编报,未分解到各单位。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1.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3.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67.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7万元,支出决算为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28%。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75%,占83.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占16.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8.7万元,支出决算为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7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9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与维修等。2018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万元。主要用于各项扶贫检查工作等接待支出。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8个、来宾19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为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工作。我市多次召开项目及资金管理工作推进会,打开扶贫项目建设“绿色通道”,完善扶贫项目手续,全面提高扶贫资金效率,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工作。二是全面开展自查自评工作,与财政部门积极协作,对我市2018年扶贫资金安排、扶贫资金使用、扶贫资金管理、扶贫资金使用成效、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工作评价等方面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自查,发现问题,立整立改。三是加派精干力量,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我单位实施区域经济项目,完善景区旅游基础配套,夯实旅游产业发展基础,通过旅游产业带动当地群众增加收入;实施基础设施项目,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解决贫困村群众出行难问题,开通贫困人口的致富之路,改善村民的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进一步加快贫困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实施贫困村集体经济项目,加强贫困村产业支撑,为贫困村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同时为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实施扶贫水利项目,在新密市白寨镇、刘寨镇、超化镇、大隗镇、牛店镇、米村镇、苟堂镇等7个乡镇9个非贫困村实施安全饮水工程。大大改善和提高贫困地区的饮用水条件。解决7个乡镇6个行政村6200余人饮水安全问题,同时带动种植业、养殖业等产业发展,为村里以后改变种植结构提供有力保障,加快贫困群众脱贫步伐,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20.19万元,支出决算为67.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5.7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余资金支付。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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