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335/2015-00027
  • 新密市交通运输局
  • 通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 2015-02-27
  • 2015-02-27
  • 通知
  • 新密交运〔2015〕23号
关于印发《新密市交通运输局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密市交通运输局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予印发。请各单位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局属各单位:

《新密市交通运输局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予印发。请各单位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新密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2月27日

 

新密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促进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平稳发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以“平安交通”建设为主线,以“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为载体,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促进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进一步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实现交通运输系统、企业事故“零死亡”目标,不断提升交通运输安全发展水平,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坚持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严格执行国家、省、郑州市及我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依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努力实现我市交通运输行业“零事故、零死亡”目标。

(一)道路运输企业无事故。客运、货运、维修和驾校等企业事故起数控制在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目标指数以内,无责任事故发生。

(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无事故。公路小修、中修、大修、改建、安保工程作业和新建工程等项目,无责任事故。

(三)公路管理无事故。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管理无责任事故。

(四)水上运输无事故。辖区内水运企业、船只、渡口无责任事故。

(五)火灾防控无事故。局属单位无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

(六)职业防范无事故。局属单位无工伤、职业病或其它死亡责任事故。

(七)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局属单位建立突发(事故)事件综合预案和恶劣天气、火灾、汛期、自然灾害等专项应急预案,储备物资、器材和机械设备,并组织培训和演练。

三、工作重点

(一)道路、水路运输安全

责任单位:运管处、总公司、公交公司

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以长途客车、危货车辆,特别是城乡客运公交车辆为重点,要不漏一站一线、不漏一车一船、不漏一人一物(安全设施),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运输安全隐患,完善防汛、防火、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和交通事故救援等应急预案,加强演练。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道路(水路)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体系,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建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人员,有效开展工作,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目标管理,并建立完善考核奖惩措施。建立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演练。

2.严格安全生产政策、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经费投入得到有效保障。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登记建档、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隐患治理到位。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整改期间做到安全措施、应急措施齐全有效。

3.严格营运车辆(船只)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道路运输企业营运车辆(船只)的维护和检测制度,健全技术档案,做好检测记录。营运车辆(船只)的安全装备、技术状况和消防设施符合国家规定,行驶状况保持良好。督促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加强所属营运车辆(船只)的安全管理职责。

4.严格GPS的使用和管理。“两客一危”企业营运车辆的卫星定位设备应符合标准。运管处及运输企业要制定GPS安装使用规定,配备专职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保持每台营运车辆在线,及时提醒安全行驶,纠正、处理违章行为。

5.强化驾驶员(船员)安全管理。运输企业建立营运驾驶员(船员)管理档案,接受培训和继续教育,确保驾驶证(船员证)与所驾车(船)型号相符,与资格证件相符,与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符,杜绝私自包车(船)、私自顶(替)班和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6.加强客运场站(渡口、码头)安全管理。健全汽车客运站和水运渡口、码头的责任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三品”检查,规范报班登记,做到“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确保安全运营。

(二)公路交通安全

责任单位:公路局、地管所、路政大队

1.加强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建立所辖路段日常巡查制度,按规定对事故易发、多发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和有效治理,加强急弯、陡坡、临水(崖)、不良地质等重点路段的治理,完善公路标志、标线、护栏等安全设施,及时处理路面病害和洒落物,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2.加强公路桥梁管理。对全部桥梁(涵洞)建立技术档案,明确每座桥梁(涵洞)的主管领导、技术负责人和管护负责人。落实桥梁(涵洞)每日巡查制度,对四、五类桥梁安排专职人员全天监控,严格日常巡查管护措施。对已发现的危桥按照“随时发现、随时整改”的原则,立即进行治理;一时难以治理的,采取交通管制、限行禁行和现场值守等防范措施。

3.加强雨、雪、冰、风等恶劣天气和地质灾害的防范。储备足量的防滑、融雪和除冰物资及设备,及时有效消除恶劣天气对安全通行造成的影响。对路产范围内的树木等地面附属物,强化动态巡查防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意外倒塌。对易产生塌方、落石、沉陷、水毁等路段,加强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设立警示标志,立即组织抢险。

4.建立应急救援机制。修订完善恶劣天气、防汛、地震、泥石流和突发事故(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队伍,储备应急物资和机械,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三)公路工程建设安全

责任单位:公路局、地管所、天基公司、工程科

切实加强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按照“平安交通”标准,全面排查治理工程建设安全隐患。

1.督促施工单位驻地安全管理。督促施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生活区、作业区和预制场地选址安全要求,做到分开设置、严密围挡,足额配备消防器材。

2.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安全防护设施,维护交通秩序,疏导行人、车辆通行;建立并落实安全施工方案,严格施工规范;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测和维护保养,杜绝违章操作行为。

3.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强化作业人员培训,严守操作规程,佩戴、使用防护用品;对新招、转岗以及复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严守操作规程。

4.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施工单位针对极端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建立完善综合、专项和现场处置应急方案,落实人员、物资、机械,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四)消防安全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1.营运车辆及公务车辆消防安全。加强车辆的油气线路隐患排查,并及时处置;更新带应急逃生门(窗)的客运车辆;加强驾驶员应急技能培训,遇突发事件,果断采取有效措施,疏散乘客。

2.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加强用电线路隐患排查和治理,加强办公室、仓库、餐厅等重点区域的消防检查;保证应急通道通畅;消防器材要足额配备、定期检验、确保性能。

3.建立应急预案。建立消防火灾专项应急预案,储备砂土、灭火毯等物资,建立应急队伍、车辆和机械设备,组织全部职工参与培训和演练。

(五)从业人员安全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作好职业防护、职业病申报和定期身体检查,加强职工教育培训,严格安全生产有关制度和规定开展工作,做好防电防雷、防汛、防地质灾害和自然灾害等防范措施,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各岗位、各工作环节、各隐患点和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人员和职责,强化责任落实。

(二)严格督导检查。局属各单位要迅速行动,建立隐患排查责任制,按照领导负责、岗位负责、技术负责的要求,责任领导深入一线督导指挥、明查暗访,落实工作内容。

(三)强化隐患治理。局属各单位严格监管职责和主体责任,对监管企业及单位内部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和治理,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及时报告信息。局属各单位按照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求,严格时间节点、篇幅内容,报告工作信息、小结,并及时在市级以上媒体刊(播)稿件。按照事故报告等制度,及时报告安全生产有关情况。各单位于3月13日前将年度工作计划报局安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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