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70875217/2015-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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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11-04
  • 2015-11-04
新密市人民政府 登封市人民政府 关于新密市与登封市行政区域界线联合 检查情况的报告

郑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3号令)和《河南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2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第三轮市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豫界管〔2013〕1号)及《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第三次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郑民明电〔2013〕20号)要求,为巩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界成果,维护边界地区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2015年5月7日至13日,新密市与登封市联合工作组对两市行政区域界线进行了联合检查,现将联合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区域界线概况

新密市和登封市行政区域界线37.71公里,边界线北起新密、登封、巩义三市边界线交会点,向南延至新密、登封、禹州三市边界线交会点。共涉及新密、登封两市的7个乡(镇、风景区管委会)。边界线多处于丘陵地带,平均海拔725米,全线共埋设界桩6颗,其中三面型界桩1颗(新密登封巩义三市边界交会点),双面型界桩5颗(新密登封线1、2、3、4、5号)。

二、联合检查情况

(一)成立联合检查小组

为做好此次边界线联合检查工作,2015年3月10日,经新密市和登封市双方协商,成立了新密登封线联合检查工作组,组长由新密市民政局副局长马海涛和登封市民政局副局长李双群担任,双方勘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为工作组成员。

(二)制定联合检查实施方案

2015年4月7日,双在新密市召开了两地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联合检查工作。会议讨论通过了新密登封线联合检查工作组共同商议起草的联合检查实施方案,明确了联合检查的目标任务及责任,确立相互协作、密切配合联合检查原则,保证界线联合检查工作有序进行。

(三)扎实开展联检工作。

    2015年5月7日至13日,由新密市民政局牵头,联合检查组按照河南省批准的《新密市人民政府与登封市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附图和界桩成果表,从界线北端新密、登封、巩义三市边界线交会点012501260181S号界桩到南端的01250126005号界桩,进行实地逐点、逐段详细核对边界线及标志物等有无变化,并对界桩和方位物进行了检查、维护。在检查过程中,联合检查工作组和双方涉界乡(镇、风景区管委会)的民政工作人员、村干部及界桩管护人员共同巡视,并向沿线群众宣传《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精神,增强依法护界意识,明确已法定的边界线走向,要求维护行政区域界线的法定性、严肃性和稳定性,切实增强了沿线群众的自觉依法护界意识。在联合检查中对界桩周围杂草、淤泥等覆盖物进行了清除,用黑漆对界桩进行了整体喷刷,用红漆对文字重新描绘,拍摄了相关照片,做了详细的检查记录。

三、联合检查结果

经联合检查,全程6颗界桩基本完好。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组成员一致认为:新密市与登封市行政区域界线实地走向清晰易认,边界两侧地物、地貌无明显变化,没有发现单方树立的界线标志物和骑线建筑。界桩方位物齐全易认,暂无危及界桩存在的活动,维护后的界桩更加醒目。双方群众均能遵守有关协议,维护耕种现状,和睦相处,没有出现因人为活动、自然变迁致使边界走向难以辨认的情况,不需增设新的界桩及边界线标志。

特此报告。

 

        新密市人民政府        登封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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