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327/2015-00032
  •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 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
  • 2015-06-08
  • 2015-06-08
  • 通知
  • 新密煤字〔2015〕53号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关于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的通知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关于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应急预案演练

活动的通知

 

局直各单位,各煤炭主体企业及所属煤矿:

按照新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郑安委办〔2015〕38号文件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的通知》(新密安办〔2015〕52号)要求,现就我局组织实施煤炭系统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应急管理宣传工作

各煤矿企业和有关部门要结合新《安全生产法》和《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4号),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有针对性的开展事故预防和应急避险科普教育活动,加强矿井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全市所有已复工复产和隐患整改的煤矿,要结合矿井实际和汛期安全工作特点,必须于2015年6月中旬以前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参与的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各煤矿企业要成立演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演练方案并认真贯彻学习,对演练工作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周密安排,充分准备,确保演练安全并取得实效。

三、认真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后,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演练评估,仔细查找应急预案各个环节存在的不足,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补充修订预案内容,完善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进一步充实应急救援队伍和器材装备,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及时做好演练活动总结上报

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要以建设完善应急救援体系为目的,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实现应急预案有用、管用和科学实用。各煤矿企业应急演练结束后要认真评估总结,形成规范完整的应急演练总结评估报告,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于2015年6月30日前上报所在煤炭管理中队,各管理中队将本辖区煤矿演练情况汇总后报送局安监一科。安监一科电子邮箱:(xmmtjajyk@163.com),联系方式:69825261。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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