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99972689/2015-00018
  •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 应急管理
  • 2015-05-07
  • 2015-05-08
  • 通知
  • 2015【15号】
尖山风景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尖山风景区防汛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管委会机关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尖山风景区防汛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尖山风景区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根据新密市防汛工作总体安排,为切实做好全区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为切实做好山丘地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以有效防御重点坑塘、河道、高崖头、危房户、重点场所及景区等汛期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

2.编制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编制。

3.编制的原则:防汛预案应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心系人民群众,一切从群众的利益出发,实行区域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局部服从大局,团结抗洪的原则,采取紧急抢护措施,力保山丘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汛大洪期间群众零伤亡。

二、基本情况

1.自然情况。尖山风景区位于新密市西北部,南与米村镇相接,西与登封市、巩义市相连,北邻荥阳市,属浅山丘陵地区,山岭起伏,沟壑纵横,平均年降雨量为650毫米,且多集中在每年的七、八、九三个月,山坡陡峭,产生逆流快,部分地方植被较差,水土流失比较严重。

2.社会经济状况。尖山风景区管委会辖12个行政村87个村民组2815户10266口人,拥有耕地面积8100亩,学校4所,敬老院1所,卫生院1个,已逐步开发成熟的景区3个,农家院100余家,2014年人均纯收入1305元。

3.山洪灾害防御现状。解放以来,尖山人民为改变生产生活条件,使山洪变害为利,兴建了一大批水利工程和水土保持设施,到2014年底全区有小型坑塘18座,山坡实行了坡耕地改造,营造水土保持林,沟道内兴建了淤地拦沙坝,使全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

三、应急组织保障

1.成立防汛工作指挥机构

2.指挥部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汛前检查。

(2)对存在问题负责提出应急度汛措施,加强综合协调和组织处理。

(3)负责组织落实料物及抢险队伍。

(4)负责安排组织群众撤离及安全转移。

(5)负责组织指挥抢险队伍进行应急抢险。

3.抢险队伍。建立由50名尖山风景区管委会机关干部组成的应急抢险队伍和由50名村组干部组成的防汛预备队。要登记造册进行培训,保证在紧急情况下服从命令、有序开展抢险工作。

4.防灾物资。根据市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和尖山风景区管委会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各村、各单位备足备齐防汛料物,防汛料物准备情况是:各有关村准备编织袋1000条,供销社准备铁锹200把,塑料布1吨,编织袋1000条,手电筒200只,电池600节,雨衣100套,雨伞100把,胶鞋100双,铁丝500斤。风景区管委会安排专项资金备足有关防汛物品。有关防汛物品储备在风景区管委会物资储备库、尖山供销社、石坡口供销社。

5.搞好雨量、水情监测。启动尖山风景区雨量监测站,做好雨量测报,有关村要指定1名水情观测员,及时掌握水情并及时上报。

6.明确责任。尖山风景区管委会安排防汛工作相关责任人及值班人员。

四、预报预警

1.预报内容:气象预报、下寺沟河洪水预报、泥石流和滑坡预报。气象预报由气象部门发布,下寺沟河洪水预报由水利部门发布,泥石流和滑坡预报由国土部门发布。

2.预警内容:暴雨洪水预报信息,暴雨洪水监测信息,降雨、洪水位是否达到临界值,山塘水位监测信息,可能发生泥石流或滑坡的监测和预报信息等。

3.预警启用时期。(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应发布暴雨预警信息;(2)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3)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4)山塘发生溃决性重大险情时应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4.预警发布及程序:根据调查、监测、分析,按临界雨量、水位、山洪灾害征兆等,及时发布警报。各村各单位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制定预警程序和启用条件。(1)在一般情况下,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号由防汛指挥机构发布;(2)如遇紧急情况(滑坡、水库山塘溃坝等)可直接报告县级防汛指挥部和风景区管委会防汛指挥机构,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5.预警方式: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置预警信号(用语音电话、手机短信等)、报警信号(鸣锣、三连放炮)。

五、转移安置

1.各村要对转移人员实行登记造册。

2.转移要坚持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的原则;服从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

3.转移地点,本着就近安全的原则。

六、抢险救灾

1.抢险救灾准备

(1)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意识。

(2)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抢险救灾方案。主要包括人员组织、物资调拨、车辆调配和救护等。

(3)抢险救灾的准备包括救助装备准备、资金准备、物资准备等。

2.抢险、救灾

(1)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应急抢险队伍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物资等。

(2)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3)发生灾情,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4)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人畜尸体。

(5)对紧急转移的人员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

(6)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七、保障措施

1.汛前检查

汛前,各村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普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并及时处理,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守护。

2.宣传教育及演练

(1)各村对本预案内的主要内容,要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内群众进行宣传。

(2)组织居民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

(3)组织区域内人员开展实战演练。

3.纪律

为及时、有效地促进预案实施,需制定相应的工作纪律、紧急转移纪律和灾民安置纪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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