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70875217/2015-00131
  • 新密市民政局
  • 民政,极端天气
  • 2015-12-07
  • 2015-12-07
  • 通知
  • 新密民字〔2015〕67号
新密市民政局关于应对冬季雪灾、冰冻、干燥、大风等冬季极端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民政局各科室、二级机构:

《新密市民政局关于应对冬季雪灾、冰冻、干燥、大风等冬季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已经民政局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七日

 

新密市民政局关于应对冬季雪灾、冰冻、干燥、大风等冬季极端天气应急预案

 为提高全市冬季雪灾、冰冻、干燥、大风等自然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冬季极端天气灾害紧急救灾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一、民政工作职责

负责冬季极端天气灾区灾民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制定救灾标准,发放救灾物资,做好灾民的转运、安置和死难者的善后工作,负责接受国内外及社会各界的救助款物。

    二、冬季极端天气救灾应急组织体系

市民政局成立冬季极端天气灾害救灾应急领导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同时成立灾情查核组、灾情疏散安置组、救灾款物筹集、后勤协调、信息保障组和救灾突击队2支,救灾预备队2支。

    三、冬季极端天气应急措施

本市其他冬季极端天气减灾应急指挥机构发出冬季极端天气预警或相关预案已经启动,民政局冬季极端天气减灾领导工作小组按照局冬季极端天气救灾指挥部统一安排,立即召开各小组会议,根据自己的职责,抽调得力人员进入“临战”状态,做好冬季极端天气救灾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冬季极端天气应急期间,做好应急资金、物资的筹备工作。

    四、冬季极端天气应急行动及主要职责

1、冬季极端天气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做出救灾应急响应决策;要求启动救灾应急预案;统筹安排部署全面救灾工作;向郑州市民政局和新密市委、市政府报告救灾工作情况等。

    2、冬季极端天气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和工作建议;负责综合灾情、救灾及捐赠等情况;协调解决救灾工作中的相关问题;检查和督促灾区灾民生活应急安排各项措施的落实;检查督促各组开展各项冬季极端天气救灾工作等。

    3、灾情查核组:在灾情发生24小时内,抽调有关人员立即分赴灾区查核灾情,开展救灾工作,慰问灾民。综合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向冬季极端天气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核实情况。 

4、灾情疏散安置组:在冬季极端天气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各有关部门,在灾后24小时内将脱险群众妥善安置好,了解反映灾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对严重危房户要采取有效措施(邻里互助,投亲靠友,安全的公共设施及其他安全的公共场所),促使其尽快离开危房,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积极与殡仪馆联系,及时将死者尸体火化;对灾区的紧急救援、疏散安置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5、救灾款物筹集:迅速组织队伍统一部署,调动粮食与物资,积极向上级民政部门争取救灾款物,保证灾区生活必须品的供应并根据灾情制定救灾款物的调配方案;负责救灾捐赠工作,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设立捐助热线电话,解答接受救灾捐赠方面的有关问题;接收境内外救灾捐赠款物;并登记造册,认真统计,妥善保管,保证救灾款物的正当使用,杜绝一切意外情况的发生。

6、后勤协调灾民基本生活保组:妥善安置灾民的基本生活。冬季极端天气发生后,要注意安排搭建临时帐篷;冬、春两季要注意防寒用品;要尽一切可能保障食品供应,杜绝任何违法乱纪和意外情况的发生。

 7、灾情信息保障组:负责各类灾情的汇总,并进行初步分析评估,编发和各类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经救灾应急指挥部同意后,公告救灾捐赠款物分配使用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8、冬季极端天气救灾突击队:发生灾情时,以上人员必须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服从市冬季极端天气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的同时,在民政局冬季极端天气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拉得出、抢得上、靠得住,努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工作组要严格按照本预案和救灾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实施救灾应急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在救灾应急期间必须坚守岗位,勤政务实,不得擅自离岗,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责任。

    3、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要求报告灾情,灾情报告必须及时,准确,做到有险报险,无险报平安。不得虚报、瞒报、假报灾情。

4、各工作组应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团结抗灾救灾,共同担负救灾应急救助工作任务,降低灾害损失程度,保障灾民基本生活。

     六、灾后重建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决策后向上级领导报告,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有序开展,重点做好灾民房屋的建设和生活秩序的恢复工作。
    (一)房屋重建工作
     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应通过政府救济、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房屋规划和设计要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充分考虑灾害因素。
     1、组织查核灾情。灾情稳定后,乡级民政部门立即组织对灾情核定,对需要政府帮助重建的灾民房屋,建立“因灾倒塌民房台帐”,并上报市救灾办。

2、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根据全市灾情,制定恢复重建优惠政策、建设目标、资金支持和检查落实等工作方案。
    3、市民政局向灾区派出督查组,检查、督导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尽快住进新房。

(1)救助标准:原则上在省市下拨的重建补助资金的基础上,按照拨款文件的要求,市、乡两级财政各按比例匹配一定的补助资金。

(2)救助要求:需政府帮助恢复重建的灾民必须按照“本人申请、村民评议、张榜公示、登记造册、乡级政府核准建档立案、市级民政局审批、报郑州市民政局备案”等程序进行。建房档案要有恢复重建前、后的对比照片及家庭基本情况。补助资金要按照灾民建房的实际进度,分阶段支付。发放时,要认真填写《灾民救助卡》。

(二)生活秩序的恢复

重点是做好生活物资的供应工作,根据灾情级别,确定各类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确保灾民生活稳定和社会大局稳定。

七、奖惩

本预案对全体人员的表彰和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

救灾人员凡按指挥部命令完成指定任务或因个人原因导致救灾不力的,由指挥部给予行政处罚。救灾人员因个人原因导致重大损失或造成严重损失的,由指挥部通过行政或司法途径进行责任追究。

八、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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