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防指和郑州市防指的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做好2018年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的有关时间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办事处
1.各乡(镇)、办事处要适时调整充实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成员,落实防汛责任制,于4月20日前将主要成员上报市防汛办,
3.有水库、河道的乡(镇)、办事处于4月20日前将水库、河道、坑塘等重点防洪工程责任人名单报防汛办,
4.有水库的乡(镇)于4月20日前将水库安全度汛责任卡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报防汛办,
5.有水库的乡(镇)于4月20日前将修订后的《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和《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报防汛办(两个预案由各乡镇政府以红头文件形式报送三份,汛期调度计划直接报送由市防办审批);
6.各乡(镇)、办事处要及时开展汛前自查工作,重点检查水库、河道等重点防汛部位;有山洪灾害任务的要检查所配备的预警广播、简易雨量站、手持扩音器等预警设备的运行情况,同时要修订乡镇、村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并于3月16日前将工程隐患情况及预警设备损坏情况(附表3)报市防汛办。4月20日前将煤矿沉陷区危房户、高崖头下居住户排查情况表报市防汛办。
二、市管工程管理单位
李湾水库灌区管理处、五星水库管理处、东方红灌区水库管理处、河道管理处要立即开展汛前自查工作,要求在3月16日前将汛前检查情况及汛前检查统计表(附表3)上报市防汛办;以及修订后的《双洎河、贾鲁河防洪应急预案》、《水库防洪应急预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和《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报防汛办;小水库安全度汛责任卡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报防汛办。
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城市防汛办要针对城市排涝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排险和补救措施。要加强城区排水设施设备排查调试,及时疏通积水点排水管道,确保汛期排水畅通。要加强部门会商协调,强化预测预警、应急抢排、交通管制和人员疏散等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要于3月16日前将汛前检查上报市防汛办;4月20日前将修订后的城市防洪预案报防汛办(含电子档)。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