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533/2018-00163
  • 新密市人民政府
  •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
  • 2018-04-20
  • 2018-05-02
  • 通知
  • 新密政文〔2018〕83号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三方专家体检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新密市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三方专家体检式安全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31号),认真落实新密市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总结推行第三方专家体检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经验做法,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要求,完善拓展“企业购买

服务、专家查找隐患、企业落实整改、专家验收销号、部门依法监督”的专家查安全隐患机制,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高我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专业化水平,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第三方专家体检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和总体目标

(一)重要意义。开展第三方专家体检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引入安全生产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专家参与安全生产,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要求,是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治理的重要内容,是破解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难题以及政府监管力量不足与安全生产监管任务日益加重矛盾的有效途径,有利于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夯实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安全基础。

(二)总体目标。通过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聘请第三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组成专家组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借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全面推动风险辨识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升区域安全生产总体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开展范围

(一)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

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二)以下列行业(领域)或区域为重点:

1.“无人管”或自身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不足的中小微企业;

2.出租厂房及多租赁户的主体或单位;

3.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燃气、交通运输、金属冶炼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

4.有限空间作业、涉燃爆粉尘作业、喷涂作业、涉氨制冷等存在燃爆、中毒窒息等危险的企业;

5.劳动密集型、易引发群死群伤的生产经营单位;

6.产业集聚区(园区)等工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

7.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

8.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并被列为政府挂牌督办的单位;

9.近年来发生亡人事故、工伤事故多发的企业以及发生事故几率高、伤亡损失较大的领域。

三、开展方式

(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的工作目标,聘请第三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方面可能导致群死群伤、重大财产损失及其他恶劣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部位、建设项目、设备设施和活动等进行风险全面排查辨识、科学评估,汇总编制全市、乡镇(街道)、整个行业领域内风险点辨识管控清单,审核、校正并统筹确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风险点等级,绘制风险点“红橙黄蓝”四色电子分布图,每年至少开展1次。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和规律特点,有针对、有侧重的开展单项风险辨识评估,为市政府督促责任主体落实、组织落实不同风险等级的差异化动态管控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规定,加强第三方专家体检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持续深入抓好专家排查隐患工作,于2018年5月底前与第三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每季度聘请专家参与,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由专家组形成针对本辖区安全生产现状的评估报告和整改措施,认真督促落实整改,切实做到不留死角,彻底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于2018年5月底前与第三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结合实际,聘请专家组每季度至少检查行业领域内全部或一定比例重点企业1次,体检式彻查安全隐患,由专家组形成针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现状的评估报告和整改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对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职业卫生、油气输送管道、城镇燃气和冶金机械等行业,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消防重点单位,各相关部门要加大专家查隐患整改密度,及时消除隐患。

(四)各企业要将第三方专家体检式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内部和外部专家开展安全隐患体检排查。实施安全许可的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2018年6月底前强制性与第三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结构签订常年服务协议,非高危行业领域小微企业必须订单式、协作式购买第三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专家体检式隐患排查治理服务。各企业必须按照专家意见认真落实整改,建立严格的隐患整改责任制,及时向属地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备案有关情况,强化政府监督落实。

(五)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具有提供服务必需的资质,以及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设施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和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要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和时间进度,提供体检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服务,出具结论报告,认定被检查企业存在的安全缺陷、隐患,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被检查企业整改后,负责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每年对服务区域、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评估,每季度至少出具1份安全生产现状整体评估报告,分析共性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四、排查内容

重点排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包括: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规定执行情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三)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四)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五)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五、相关要求

(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事故源于隐患,隐患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反复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既是安全管理工作,也是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工作,实施第三方专家体检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既能有效解决专业人员不足、“隐患查不出、问题找不到”的问题,又能提升和深化我市隐患排查治理水平,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第三方专家体检式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感,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第三方专家体检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方案,足额安排专项资金,为专家排查隐患工作提供支持和良好的工作条件。要建立专家体检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如实记录专家对每一个企业单位的体检信息以及针对问题提出的整改建议或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要建立信息上报制度,5月底之前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第三方专家体检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与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每季度月底之前将专家体检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服务机构出具的本季度安全生产现状评估报告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三)切实强化考核奖惩。市政府将各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第三方专家体检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对未开展的单位“一票否决”,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各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对做出的结论、报告负法律责任,违背科学和客观实际提供有失公正、错误或虚假结论、报告,与被检查企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有因果关系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事故企业实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倒查制度,对未建立第三方专家体检式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落实专家排查隐患工作要求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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