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村镇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
应急救援预案
为在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一次死亡(遇险)3人以上(含3人)以及死亡(遇险)不足3人但社会影响重大的安全事故(险情)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组织领导
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援救相结合的办法。
(一)镇政府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长由镇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副镇长担任。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全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镇长担任。
镇政府办公室电话: 60880773
(二)镇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分设专业指挥部,分别由主管副镇长担任指挥长,镇牵头单位和事故发生地村委会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办公室分别设在各牵头单位,办公室主任由各牵头单位负责担任。
1、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镇派出所牵头,镇安全应急办、宣传、工会、监察、卫生、交通、农机、信访、民政等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地村委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2、重(特)大火灾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镇派出所牵头,镇安全应急办、宣传、工会、水利、监察、林业、卫生、信访、民政等部门及事故发生地村委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3、重(特)大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镇派出所牵头,镇安全应急办、宣传、工会、监察、卫生、信访、民政等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地村委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4、重(特)大建设工程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镇城建所牵头,镇安全应急办、宣传、工会、监察、派出所、卫生、信访、民政等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地村委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5、重(特)大公共卫生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镇卫生院牵头,镇安全应急办、宣传、工会、监察、派出所、农业、信访、民政等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地村委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6、重(特)大校园(幼儿园)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镇中心学校牵头,镇安全应急办、宣传、工会、监察、派出所、农业、卫生、城建所、信访、民政等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地村委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是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方案,由镇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三)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设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行业副镇长担任,副指挥长由主管行业单位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地村委负责人担任。
三、重(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和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一)重(特)大事故(险情)的报告
1、发生重(特)大事故(险情)后,事故单位负责必须在一小时内报告其主管部门及安全办、派出所。
事故(险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险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2、有关部门接到事故(险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镇人民政府,并同时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3、在重(特)大事故(险情)处理过程中,事故单位和相关部门要根据事故(险情)处理进展情况及时做好续报工作。
(二)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1、重(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事故单位和现场人员在迅速报告事故(险情)的同时,应积极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险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镇政府在接到重(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后,应立即成立急救现场指挥部并通知其成员单位,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及时进行开展抢险救援。
3、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应积极协调各参加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事故(险情)的发生情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在本辖区内紧急调用各类相关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3)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安全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4)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6)及时向镇政府报告救援进展情况。
6、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设立下列工作组:
(1)抢险救援组:负责按预案开展抢救工作。
(2)治安管理组: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等工作。
(3)医疗救护组:负责现场伤员抢救和治疗工作。
(4)后勤保障组:负责现场抢救物资供应及其他后期保障工作。
(5)善后处理组:负责接待伤亡家属,处理善后事宜。
(6)信息组:负责事故(险情)及抢救救援情况的收集、整理、报告等工作。
四、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职责分工
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主要参加单位的职责分工:
1、安全应急办:协助现场指挥部对抢险现场进行组织、协调、指导。
2、派出所:组织、协调、指挥公安干警救助和维护秩序,保护现场。
3、卫生院:组织实施医疗救护。
4、城建所、水利、电业、电信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负责抢险现场水、电、通信等公用设施的安全正常使用和被损坏的公用设施的事后恢复工作。
5、事故单位:负责疏散人员,组织技术人员参与研究应急措施,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救援的后期保障和善后处理工作。
五、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米村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