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25842782/2021-00016
  •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应急管理
  • 2021-02-18
  • 2021-02-18
  • 通知
  • 新密建〔2021〕32号
关于加强建筑工地2021年春节后开(复)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相关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春节假期已经结束,各类建设工程陆续开(复)工,大量务工人员将返岗。为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生产、建筑市场管理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现就做好建筑施工地节后开(复)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做好项目开(复)工准备工作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各方安全生产行为。各参建主体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依法落实在建项目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监理单位的监督责任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检验检测、使用等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要有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资金安排,要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组织协调,及时拨付安全生产费用,合理控制工期,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施工单位要确保项目部组成人员到岗到位,不得私自更换项目部组成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足额配备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劳资管理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结合工程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可操作性的施工方案及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施工;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进行现场公示。监理单位要确保监理部组成人员到岗到位,不得私自更换监理部组成人员,全面履行监理职责,认真审查施工及分包单位资质、各类资格证书、专项施工方案和疫情防控措施,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工资发放、疫情防控等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指令并监督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及时向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告。

(二)做好开(复)工前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各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要到岗到位,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要组织好施工现场人员,特别是换岗、转岗及新进场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加强安全生产交底,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教育进场人员遵守劳动纪律,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防护能力。同时,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各建设、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督促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和持证上岗。

(三)认真开展开(复)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疫情防控自查自纠工作。各施工单位要全面开展节后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自查自纠,特别要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一是要对所有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建筑起重机械在开(复)工前进行全面检验、测试和维护,对限位、报警装置的可靠性进行彻底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二是要对高层脚手架悬挑梁的固定情况,安全网和脚手架的铺设情况进行仔细检查,对缺损的设施在开(复)工前及时修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三是认真检查深基坑的支护和排水设施,要对深基坑边坡位移情况进行复测,基坑开挖时应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支护、防护和降(排)水,严禁沿坑边违章堆土。四是加强对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检查,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以及混凝土浇筑工序、现场监测、模架拆除等应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发现问题要及时加固整改。五是施工现场外电保护、接零保护、配电箱和开关箱设置、照明系统等要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接地装置规范可靠,电线电缆破损老化的要及时更换。六是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及其专家论证意见组织施工。七是职工宿舍食堂的安全、卫生情况;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维护情况。八是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物资配备和储备情况,临时隔离点设置情况;对外来务工人员按照上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对施工现场人员实行闭环管理。

(四)严格排查消防安全隐患,预防火灾事故发生。春季大风天气多发,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加大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主要检查:一是建设和施工单位消防领导小组建立情况,是否有消防救援组织,相关消防制度是否健全;二是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设置情况,是否满足要求;三是外脚手架是否使用阻燃密目网;四是施工临时用电是否规范、标准;五是材料加工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现场材料堆放是否整齐,安全距离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存在超高堆放,是否占压消防通道;六是办公区、民工集体宿舍安全设置情况,是否设在在建建筑物内;七是民工宿舍内是否存放煤气罐等易燃易爆物,是否私拉乱接电线;八是外墙保温材料使用是否满足规范要求;九是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情况,是否定期检查维护。

(五)认真做好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各施工企业及项目要认真学习《河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细则》,按时间节点和实施细则要求,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风险,科学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责任措施,加强安全生产风险公告警示,及时排查消除隐患,形成安全风险“四色图”、风险公示告知栏、风险分级管控清单、隐患排查治理清单等双重预防体系有效成果,现全覆盖,全面建成信息畅通、全员参与、规范有效和可考核、可智控、可追测的双重预防体系,完善消除风险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认真落实“一金三制”,确保务工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各建设、施工单位,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一金三制”工作,未办结欠薪案件项目,制定欠薪案件清偿计划或方案,明确存量清零步骤时限。建设单位满足开工所需建设资金到位;动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解决欠薪案件的项目,要限时足额补缴;所有项目现场安装人脸识别考勤设备,并与郑州市建设劳务服务系统对接联网,正常使用;项目主要出入口安装《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发放工资公示牌》,确保所有进场人员工资发放情况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二、严格监督管理,做好建筑工地开(复)工督查、检查工作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节后复(开)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措施自查自纠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实施,严格落实开(复)工工作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各参建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好自查自纠,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和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防事故的发生。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要做好登记台账,即时或限期整改,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停工整改,整改到位后要有三方签字验收记录,并经三方签字同意复工后方可建设。对于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或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一律不准开(复)工建设。

(三)切实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对此次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三、开(复)工工作具体要求

(一)明确时限,落实任务。218日起,各企业迅速开展自查自纠阶段,重点围绕开(复)工前各项准备工作,逐项排查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逐项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持整改清单台账向市住建局提出开(复)工检查申请。由市住建局组织对各在建项目申请开(复)工准备情况进行核实检查,对满足安全生产、“一金三制”、疫情防控、扬尘防控等开(复)工条件的项目,及时通知相关项目企业开(复)工;对暂时不满足开(复)工条件的项目,要下达整改通知,指出问题,明确整改时限,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后重新组织复核,复核通过后,通知相关项目企业开(复)工。对批准开(复)工的项目,加强动态监控监督;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复)工的项目,由住建局各业务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肃问责追究。住建局将不定时对各施工现场进行督查,对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检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导致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新密市建筑工地开(复)工检查表

 

 

                                                                                20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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