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相关单位、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全面做好建设系统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建筑工程突发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抢险救援,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现将《建筑工程重特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5月28日
建筑工程重特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为积极应对突发性建筑工程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新密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或遇险3人以上或不足3人但社会影响重大的房屋建筑工程。
(二)新密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房屋或在建房屋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者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险情。
(三)可能发生工程建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源为:基坑支护结构坍塌造成临时或邻近建筑物倾斜、倒塌;整体模板支撑坍塌、外脚手架倒塌、大型施工机械及卸料平台倒塌;建筑工程严重沉陷或倒塌等。
以上情况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由指挥部确定启动本预案。
二、应急事故救援处置
(一)事故报告
发生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险情或重特大事故的,施工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新密市住建局报告。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市住建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下列程序报告有关领导,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立即报告局长和分管局长;
2.立即通知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救援中心应急反应办公室;
3.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迅速核实有关情况,协调组织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立即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总监。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员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事故控制情况及处置情况。
5.施工企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情况。
6.事故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7.初步提出事故抢救、处理方案,及需要有关部门协助事宜。
(三)事故处置
1.市住建局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指挥长、副指挥长负责全面指挥;城建所负责外围现场的警戒及人员疏散;总工室、设计室、质监站、安监站负责制定抢险方案;建筑业管理科负责组织救援人员和物资;按照市政府应急指挥命令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分工,局办公室、法制科负责事故上报工作;宣传科负责事故发生救援等情况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财务科负责抢险物资配备工作,同时,协调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指挥中心会同安全、监管、工会等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施工单位负责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到达现场前,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全力组织本单位人员、机械设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证物,配合搜集证据。
(四)处置措施
1.建筑工程事故 :a、抢救受害人员。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态扩大。b、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图并做好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录像。c、监控并及时消除潜在险情。对发生在人员稠密地区的事故,应尽快组织工程抢险队与技术专家及时救援,控制事故继续扩大。d、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和互救工作,并迅速撤离危险区域。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和结束情况,及时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信息发布
建筑工程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由市人民政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达,并根据国家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布。
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协调和指导,局设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新密市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心”,负责组织全市各建筑企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调度;负责应急救援物资、设备、人员、经费的落实;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的培训及学习,培养高技能的应急救援队伍。
(一)指挥中心人员组成
指 挥 长:李忠敏
政 委:李 军
副指挥长:刘小超 陈俊峰 王福军
成 员:局属各单位负责人
市建筑企业法人
外地进密建筑企业项目经理
主要职责:掌握建筑工程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新密市建筑工程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二)新密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下设应急反应办公室,局建筑安全监督站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局属各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任副主任。
联系电话:56196626、56155508(24小时值班电话)。
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指挥部的具体事宜。
2.收集和核实建设系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3.组织召开处理事故工作会议。
4.定期组织演练,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5.监督、落实抢险救援物资、设备的日常储备。
(三)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主管建设工作部门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根据市政府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工作要求,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领导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
主要职责:拟定本区域建设工程重特大质量安全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建设工程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协调本乡镇、办事处建设工程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四)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本单位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负责本企业应急救援工作。
四、应急处理程序
应急救援反应办公室接到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核实情况,及时向指挥长和副指挥长汇报,并请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开展工作,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迅速到位,以最大可能迅速调集抢险人员、车辆及机械设备投入抢险。
五、抢险纪律
(一)各部门按照本预案职责分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相关措施,并及时修改和完善,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进行必要的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二)指挥部在应急救援中需调用有关单位人员、物资、设备,有关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
(三)在处理突发性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临阵脱逃,危害抢险救援工作的人员,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现场救援在援助行动中需要加强自我保护和安全措施,抢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防护工具,确保抢险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1.新密市建筑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反应办公室,要严格职责,切实做好事故报告的回执反馈工作,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保证二十四小时内信息畅通。设置事故报告应急电话:56196626、56155508(24小时值班电话)。
2.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建立跨部门、固定电话和无线相结合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
(二)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1.根据应急反应办公室应急救援业务需求,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及器材,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运等制度,保障事故的抢险和救援。
2.抢险装备种类
正铲铲车ZL—50C型1台,正铲铲车ZL—30G型1台,抢险运输车3台,由河南瑞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配备。
反铲铲车ZL—30F型1台,抢险运输车3台,铁锨50把、撅头25张、担架5副、泡沫灭火器6个、干粉灭火器6个,警戒线及标志10套,由河南省中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负责配备。
(三)应急队伍保障
1.专业应急队伍组建
由局质监站、安监站、建筑业管理科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业应急队伍,其他业务部门所有人员组成预备应急队伍,一旦应急事故发生,预案启动,指挥中心应立即与上述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取得联系,切实保证应急抢险的组织保障。
2.应急队伍调动
一般性突发事故发生时,由住建局按照预案调动自己的应急队伍进行处置。
较大突发事故发生时,由市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统一协调调动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各乡镇办事处协助执行。
七、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