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雨露计划”各项政策落实,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9号)和《关于印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的通知》(国乡振发〔2023〕4号)文件精神,继续向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家庭,下同)安排“雨露计划”补助。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扶持对象
脱贫户和监测户继续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政策。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内标注的脱贫不享受政策户不再享受此项补助政策。
二、补助方式和标准
1. 职业教育助学补助:正在接受全日制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脱贫家庭人口,并在教育部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分秋季、春季两学期发放,每学期发放1500元。
2. 短期技能培训补助:自主参加各类短期技能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和国家承认的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脱贫户。按照工种分类给予一次性补助:A类2000元、B类1800元、C类1500元。
三、实施步骤
1.“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方案
职业教育助学工程补贴将按照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调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程序和补助额度的通知》(豫扶贫办〔2018〕21号)文件执行,脱贫家庭子女在接受全日制中、高等职业教育期间,均可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补助政策的基础上,自愿申请每人每年3000元的补助。每年分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进行发放,学生名单在系统中的,系统对学生的贫困资格和学籍资格进行审核,系统上没有的学生,也可以填写职业教育补助申请表并提供在校学籍证明,由村、镇初审报市乡村振兴局,走线下人工审核,经审核后的人员名单为拟补助人员名单,该人员名单要在拟补助人员家庭所在行政村、所在镇、县级网站进行县镇村三级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市乡村振兴局将无异议的补助人员名单报送到财政部门,经“一卡通”系统将补助发放至本人社保卡。
2. 短期技能培训补助方案
脱贫人口自主参加各类短期技能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和国家承认的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一年内,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填报申请材料(河南省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补助申请审核表、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一卡通复印件),由村、镇初审后,报市乡村振兴局审核,经审核后的人员名单为拟补助人员名单,该人员名单要在拟补助人员家庭所在行政村、所在镇、县级网站进行县镇村三级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市乡村振兴局将无异议的补助人员名单报送到财政部门,经“一卡通”系统将补助发放至本人社保卡。已获得雨露计划中、高等职业教育资助的学生不得重复享受短期技能培训补助政策。详细操作参照《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豫扶贫办〔2017〕9号)文件具体执行。
四、资金来源
“雨露计划”补助所需资金,由本地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中足额安排。
五、工作要求
加强宣传,督促指导帮扶干部精准宣传“雨露计划”各项补助政策,同时,发挥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干部的作用,有针对性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做到应补尽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