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2019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贴实施方案
按照《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调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程序和补助额度的通知》(豫扶贫办〔2018〕21号)文件要求,结合《郑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调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程序和补助额度的通知〉》(郑扶贫办〔2018〕19号)文件精神。为使“雨露计划”补贴政策覆盖到所有接受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做到应补尽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助对象
经国务院扶贫办学籍比对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标注,且正在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新成长劳动力。
郑州市级低收入家庭中的新成长劳动力,可参照本通知补贴流程,上报纸质方案进行补贴。
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二、扶持期限
未脱贫的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
脱贫户继续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政策。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内标注的稳定脱贫户不再享受此项补助政策。
三、补助方式和标准
(一)生源地补助。凡符合补助条件的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无论在何地就读,均由我市扶贫部门牵头,会同各乡镇审核资格后、会同财政部门发放补助。
(二)直补到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或农商银行卡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
(三)补助标准。“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标准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司发[2015]106号)文件要求执行,每生每学年补助3000元。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发放,每学期发放1500元。
四、审核步骤
(一)导出名单。登录“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点击左侧“查询”中的“春季贫困学生查询”或“秋季贫困学生查询”菜单,可以查询到国务院扶贫办比对学籍后标注的本地区接受职业教育的贫困学生,通过“服务器端导出”功能批量导出相关学生信息。
(二)逐人审核。各乡(镇)要对导出的学生信息进行逐人审核,对重复标注、非在校生、稳定脱贫、重复享受雨露计划补贴的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人工校正,并以正式文件上报新密市扶贫办。
(三)受理申请。对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贫困学生名单中没有、又确实在接受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扶贫部门要接受贫困家庭的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子女填写《河南省2019年X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各乡(镇)对申请人的贫困人口身份和学籍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资助条件的上报市扶贫办。
(四)公示监督。经审核后的人员名单为拟补助人员名单,该人员名单要在拟补助人员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样式见附件2,),公示期7天,以接受村民监督。公示照片要逐级上报至市扶贫办留存。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由市扶贫办进行核实。
(五)资金拨付。公示结束后,市扶贫办将无异议的补助人员名单报送到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学生家庭支农惠农“一卡(折)通”或农商银行卡中。
(六)关联受益户。资金拨付完成后,及时组织乡(镇)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扶贫项目管理”模块中,将已经获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地贫困家庭和贫困学生与该项目相关联,实现“雨露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的查询、统计。
五、时间安排
(一)春季学期。国务院扶贫办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的时间为6月份,河南省的审核、公示、资金拨付和受益户关联时间为7月至8月份。
(二)秋季学期。国务院扶贫办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的时间为12月份,河南省的审核、公示、资金拨付和受益户关联时间为1月至2月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县级扶贫部门印制2019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宣传册、宣传单,各乡(镇)负责发放宣传册、宣传单到辖区贫困村贫困户,督促指导帮扶干部精准宣传。通过 召开扶贫政策宣讲会,讲解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帮扶干部主动向帮扶户家长、联系的贫困生宣传雨露计划扶贫培训补助政策,跟踪、协助贫困户学生申请补助。同时,发挥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干部的作用,有针对性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
(二)考核评估。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扶贫开发工作考核、贫困村第一书记任职考核及驻村工作队工作情况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内容为:1.应补尽补。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应该全部及时得到补助;2.按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项目备案及关联受益户。
(三)总结经验。逐步建立雨露计划政策实施、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对补贴工作及时进行认真的总结,收集实施、宣传过程中影像图片文字资料存档备查,总结优秀经验,避免工作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