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密市2023年度跨县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伏羲山风景区管委会:
现将《新密市2023年度跨县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3月1日
新密市2023年度跨县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和我市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等一揽子政策措施,持续加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稳岗增收,有效防范化解各种因素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影响,按照《新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密财政〔2022〕8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对跨县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在新密市域外务工就业的脱贫户(可享受政策)、监测对象(风险未消除),要求年龄在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
二、补助标准
1、郑州市域内(不含新密市内)不高于200元;
2、河南省内(不含郑州市内)不高于400元;
3、河南省外不高于800元。
每人每年申请一次新密市域外就业往返交通补贴。按往返新密市与务工地乘坐打折机票、火车硬座、高铁/动车二等座和公交长途汽车的票据票价据实补贴,超过以上最高标准的按照最高标准报销。
三、申请材料
1、《新密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跨县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
2、跨县就业合同或就业协议等就业证明;
3、当年6个月以上工资收入银行流水;
以上申请材料,一式三份,由市级、镇级、村级各存档一份。
四、申报程序
1、村级要对本村跨县务工人员进行统计,填写《新密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跨县务工统计表》(见附件2),并对申请人员跨县务工真实性进行初审,审核无异议后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上报乡镇;
2、乡镇对村级上报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填写《新密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跨县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人员备案汇总表》(见附件3),复核无异议后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报市级乡村振兴部门;
3、市级乡村振兴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查,无异议后通过“一卡通”方式打卡到户。
五、申报时间
为便于工作开展,各乡镇每年8月底前完成收集,并集中报送到新密市乡村振兴促进中心,市乡村振兴促进中心9月底前审核后发放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就业交通补助发放工作涉及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切身利益,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导相关行政村做好申报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宣传栏、微信等工具宣传政策,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要上门宣传,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努力实现该政策应享尽享。
(三)加强督查考核。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发放工作是就业帮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要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认真做好审核汇总工作,及时登记帮扶措施和成效。对工作不到位,政策不落实、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及时纠正,对弄虚作假、冒领套取资金的全额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1:新密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跨县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
附件2:新密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跨县务工统计表
附件3:新密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跨县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人员备案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