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386/2025-00023
  • 新密市农业农村局
  • 三大攻坚战,精准扶贫
  • 2025-07-24
  • 2025-07-24
关于印发《新密市2025年度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密市2025年度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外出务工脱贫户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稳定就业,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 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细则的通知》和《中共郑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关于国家和省2022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郑农领办发〔2023〕10号)要求,简化补助发放程序,落实好跨省就业交通补助政策,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在河南省外务工就业的脱贫户(可享受政策)、监测对象,要求年龄在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

二、补助标准

从2025年开始,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交通补助按照300/人/年的标准发放。

三、申请方式

1、提供跨省务工地实名制车票或电子票据(能提供票据的可不填写“双认定”表)。

2、如无法提供车票,可由驻村干部或帮扶责任人和行政村干部进行“双认定”,填写《新密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跨省就业“双认定”表》(见附件1)。

以上两种方式可选其一,并另附身份证复印件和社保卡复印件。以上申请材料,一式三份,由市级、镇级、村级各存档一份。

四、申报程序

村级对本村跨省务工人员务工真实性和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审核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乡镇对村级上报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填写《新密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人员公示汇总表》(见附件2),经审核后的人员名单为拟补助人员名单,该人员名单要在拟补助人员家庭所在行政村、所在乡镇、县级网站进行县乡村三级公示(公示样式见附件2),公示期7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市乡村振兴局将无异议的补助人员名单报送到市财政部门,经“一卡通”系统将补助发放至本人社保卡。

五、申报时间

为便于工作开展,我市对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每人每年仅可享受一次。补助发放一年两次,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上半年申报时间为6月底前,下半年申报时间为11月底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就业交通补助发放工作涉及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切身利益,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导相关行政村做好申报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宣传栏、微信等工具宣传政策,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要上门宣传,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努力实现该政策应享尽享。

(三)加强督查考核。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发放工作是就业帮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要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认真做好审核汇总工作,及时登记帮扶措施和成效。对工作不到位,政策不落实、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及时纠正,对弄虚作假、冒领套取资金的全额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