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533/2016-00148
  • 新密市人民政府
  • 城乡建设,保护,治理
  • 2016-09-05
  • 2016-09-05
  • 通知
  • 新密政办〔2016〕48号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重型柴油车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密市重型柴油车污染综合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新密市重型柴油车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9月5日

 

新密市重型柴油车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减少重型柴油车污染排放,全力做好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生态环境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郑政〔2016〕21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6〕123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重型柴油车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6〕5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目标要求,坚持“多部门联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区分任务,多措并举、综合施策,重点做好现有4741辆国三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污染提标治理、重型柴油车入户关年审关、在用重型柴油车环保监督抽检等工作,力争2018年底前使我市重型柴油车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二、职责分工

(一)划定环保重点区域

市环保部门根据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拟定环保重点区域,市公安和环保部门联合拟定重型柴油车禁行区域的通告,报请市政府法制办审核,经市政府批准后发布。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政府法制办

(二)加强对国三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车辆提标治理

1.分解任务。坚持“属地管理为主、属地与行业相结合”的原则,对全市国三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车按照车辆注册地,分解到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交运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交运局

2.摸底排查。根据分解的任务,对辖区和行业内国三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进行进一步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细化分解,责任到人。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交运局

3.制定补贴政策。研究出台国三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车加装污染控制装置的具体补贴办法。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4.落实治理任务。督促国三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车企业法人代表或车主对车辆加装污染控制装置,并接受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查验,合格一个销号一个。

责任单位: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交运局

配合单位: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

(三)优化禁行区域周边交通组织

市公安交巡警部门对禁行区域周边要加设禁行标志标线,科学制定重型柴油车绕行方案,优化禁行区域周边交通组织。自政府通告发布之日起,要加强禁行区域和重点路段警力的引导,对不经批准擅自闯禁行的重型柴油车要严管重罚。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四)强化在用重型柴油车环保监督抽检工作

市环保部门要在车辆集中地、维修地、禁行区域周边路口路段加强对重型柴油车尾气监督抽检工作。市公安交巡警部门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要积极配合市环保部门采用遥感检测等技术手段对在道路上行驶的重型柴油车进行监督抽检。市环保与公安部门要组织联合执法组,适时开展联合执法。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由市环保部门通知辖区政府监督企业法人代表或车主予以治理并复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五)严把入户管理和年度审验关

严把入户关,新入户的重型柴油车排放必须符合国家现阶段执行的排放标准。严把年度审验关,严格落实机动车环检、安检“两检合一”规定,对国三重型柴油车未按要求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排放不达标的,一律不予环检,不予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不予办理营运证审验合格手续。市环保、公安等部门要强化对检验机构的监管,对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的检验机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资质认定证书,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运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重型柴油车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成立重型柴油车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一指挥协调全市重型柴油车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和办事机构。市重型柴油车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与黄标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对重型柴油车污染综合治理负总责,各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市环保、公安、交运等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重型柴油车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三)严格督导考核。市重型柴油车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用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单位进行督导考评,坚持日常督导和月度考评相结合,实施月度工作点评制度,对工作突出的进行表扬、奖励,对工作棚架、落实不力的批评、处罚,直至追究责任。

(四)强化宣传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及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重型柴油车辆污染的危害、整治污染的必要性,以及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意义。要动员全民参与和监督,共同推动重型柴油车的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附件:新密市重型柴油车提标治理任务分解表

附  件

 

新密市重型柴油车提标治理任务分解表

序号

辖区

任务数

1

米村镇

78

2

袁庄乡

61

3

牛店镇

108

4

平陌镇

76

5

超化镇

195

6

大隗镇

194

7

苟堂镇

146

8

刘寨镇

123

9

曲梁镇

219

10

白寨镇

626

11

岳村镇

377

12

来集镇

344

13

城关镇

76

14

西大街办事处

516

15

青屏街办事处

300

16

新华路办事处

916

17

矿区办事处

48

18

尖山风景区管委

41

19

外地

297

20

其它



合计

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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