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533/2018-00261
  • 新密市人民政府
  • 城乡建设,城市,城市规划
  • 2018-07-16
  • 2018-08-03
  • 通知
  • 新密政办〔2018〕44号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密市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新密市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7月16日

 

新密市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郑政〔2017〕22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8〕25号)和《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新密政〔2017〕11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将垃圾分类作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以法制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提升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18年底前,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初步形成,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10%以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年度生活垃圾覆盖率达到30%以上的目标任务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并组织开展好以村(居)委会为单位的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各级文明单位在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要积极带头,发挥示范作用;在具备条件的商业区、农贸市场等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同时,按照“大分流、小分类”的原则,市容环卫部门要建立厨余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环保部门要建立有害垃圾处理体系,园林部门要建立园林绿化垃圾的收运、处理体系,防止各类混收混运,增加处理难度和成本。

二、工作任务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面发动、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按照“双四分”要求,将城市生活垃圾分成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全程分类,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一)开展动员部署

7月份,召开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年度动员部署大会,对2017年度我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2018 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市政府安排部署,认真制定本区域、本部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尤其要在市级动员部署会之后及时组织召开本辖区、本行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会议,对本辖区、本行业的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设立工作机构

7月底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均要成立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配备专人负责本区、本行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主体,要明确1名科级干部具体负责,并配备5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开展本辖区生活垃圾指导、监督工作,全力推进本辖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建督导员队伍,原则上居住小区按每300户左右配置1名督导员、商业街按每100户配置1名督导员的标准,配强配足一线工作人员。同时,各有关部门应相应配置1名垃圾分类工作联络员,对接市级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建立健全例会制度,市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分别组织召开1次工作会议,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月组织召开1次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三)组织专项培训

市住建局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的培训,每年组织1次,重点学习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标准、先进国家和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进经验以及上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通报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制定辖区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分批次完成辖区内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和全体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的培训,培训对象、人数、内容、效果与本辖区垃圾分类工作开展需求相匹配,重点是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精神,学习生活垃圾分类操作规范,具体分析研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市场化运作等可能遇到的问题。每年市级培训数量不少于4 次(每季度1次),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培训数量不少2次(每半年1 次)。

市教体局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教材、进课堂工作,分批次完成市属中、小学及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人员的培训;市文广旅局、市商务局要指导督促各旅行社、酒店、家政公司分别完成导游、酒店服务员、保姆的培训。

(四)开展街道示范片区创建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7〕253号),在青屏街办事处确定3个居民小区、1所学校和1个农贸市场,新华路办事处确定3个居民小区和1个农贸市场,在西大街办事处确定3个居民小区、2所学校和1个机关单位,在矿区办事处确定1个居民小区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试点。在青屏街办事处确定1个社区居委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在7个乡镇(来集镇、岳村镇、城关镇、平陌镇、超化镇、米村镇、尖山风景区)确定20个村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以分类示范片区为基础,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好的做法和模式进行复制推广。在示范片区创建过程中,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制定完善创建验收标准,加强日常检查考核,确保取得实效。示范区可再生资源回收情况由市供销社进行回收统计,根据市供销社提供数据对示范区实施奖惩;有害垃圾根据各实施单位提供数据及现场检查实施奖惩。

(五)强力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各公共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关于军队单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意见》(军后建〔2017〕485号)、《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0号)的要求,从党政机关、军队单位、医院、学校等率先做起,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大到所有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牵头部门要做好与公共机构的对接协调和日常指导工作,各主管部门要制定本行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实施方案,明确管理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全力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六)配套硬件设备

抓好生活垃圾分类袋的采购、分发。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广初期(不少于6个月时间)的小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厨余垃圾袋和其他垃圾袋每户每天1个的要求完成辖区内居民家庭生活垃圾分类袋的统计、选型和采购,7月底前分发到位。抓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桶的采购、配置。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居民生活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大小和人员数量,按照“四分类”要求和有关标准做好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桶的统计、选型和采购并配置到位;各责任单位督促管辖范围(城市道路、旅游景点、广场公园、公交场站、车站等公共场所)完成分类垃圾桶的设置。市住建局7月底前完成生活垃圾分类转运车的采购,加快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建设,厨余垃圾在刘寨镇、尖山风景区作为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全域扩展。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这是确保生活垃圾分类的关键环节。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生活垃圾前端分类方面,可积极探索“互联网+ ”智能管理模式,通过村保洁员对每户分类投放情况进行统计,严格做到奖优惩劣,高效做好前端垃圾分类工作。

(七)完善规章制度

7月底前,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新密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新密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新密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2018年新密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2018年新密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考评办法》等。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着眼行业特点,抓紧制定本行业实施方案和规范要求,市环保局要制定印发《新密市生活垃圾之有害垃圾收运、储存、处理规定》、市园林绿化处要制定印发《新密市园林绿化植物废弃物管理办法》,市教体局要制定印发《新密市教育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市房管中心要制定印发《新密市物业管理区域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市文广旅局要制定印发《新密市旅游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市商务局要制定印发《新密市农贸市场垃圾分类工作规范》,市事管局要制定印发《新密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市国资办要制定印发《新密市国有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市供销社、文明办等生活垃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也要依据职责分工制定本行业的工作实施方案。所有成员单位要依据职责要求认真抓好本行业、本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政府法制办要进一步修改完善《新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尽早按立法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八)开展检查考评

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督导考评组、宣传发动组、综合协调组和专家组。督导考评组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直各有关单位实施督导考评。其中,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考评每月组织一次,月考评成绩纳入市城考办考评总成绩,占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每月考评总成绩的10% 。对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考评分为日常考评和年底一次性考评,各单位年度综合成绩报市委、市政府。

(九)广泛宣传发动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利用电子屏幕、微信微博平台和各街道办事处、小区宣传栏,采取知识竞赛、“垃圾去哪了”现场体验,以及“给居民一封信”、分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册、发动志愿者参与等形式,广泛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保洁监督等,发动社会参与共建共治共享。

要扎实开展“五进”宣传。一是进学校,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成长规律,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融入教材,并与课堂教学内容有机结合;要大力培育青少年生态文明实践学生社团或志愿者团队,充分调动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显著的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实践活动;要广泛采取讲故事、做游戏、知识竞赛等活动形式,利用挂图、黑板报、宣传橱窗、校园网站等宣传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教材、进课堂的基础上,每校每学年至少组织1次以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使学生从小养成勤俭节约、垃圾减量、低碳环保的行为习惯,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进社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把宣传触角延伸到社区的每一楼栋、每一处边边角角,让居民时刻感受到垃圾分类就在身边。三是进机关,从机关、企事业单位率先做起,强制执行,切实发挥公职人员、党员干部的带头表率作用。四是进家庭,主动上门宣传指导,将垃圾分类的意识、知识传递到每一户居民家庭中。五是进商场,以人流量大的商场作为宣传阵地,营造浓厚氛围。

要加强主流媒体宣传。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报纸、电视台、电台等全市主流媒体集中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把宣传重点从“面上”宣传向“点上”宣传转移,引导媒体面向社区、面向生活小区、面向居民家庭开展宣传,根据垃圾分类工作的进展情况,紧贴实际,深入一线进行宣传报道,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加强集中重点宣传。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以“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为主题,通过制定本辖区的垃圾分类宣传方案和计划,以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多种渠道,在本辖区集中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引导全民树立生活垃圾分类意识,为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十)开展工作总结

12月底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全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认真查找问题和短板,制定改进对策和措施。召开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结部署会,表扬先进单位和个人,对下一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部署。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成立由市主要领导挂帅,市政府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领导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研究协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大事项。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务,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责任,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人、有钱、有章、有责”的“四有”保障措施,强力推进本辖区、本行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政府投资计划,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可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即以居民日常垃圾分类行为为依据,对主动进行垃圾分类的居民先进个人及单位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鼓励、引导更多居民、单位参与生活垃圾的源头分类。为确保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推动, 2018年社区垃圾分类工作所需的分类垃圾桶 (含居民家庭使用的厨余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分类垃圾袋、电动转运车辆及智能APP设备等设施设备的采购和转运队伍、督导员队伍的人员经费等支出,可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财政列支。全市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驻密部队、国家和驻密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要积极配合抓好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所需经费由各单位从办公经费中列支。

(三)加强统筹协调

市规划局要协调抓好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选址筹建工作,尽早解决我市废弃物循环利用问题,真正把“资源—产品—废弃物”的线性经济模式改造为“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闭环经济模式,实现我市生活垃圾循环利用。市环保局、市园林绿化处、市住建局要按照专业化管理的要求,建立有害垃圾、绿化垃圾、厨余垃圾处理体系,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完善大件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全面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大分流,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创造良好条件。

(四)加强制度保障

以《新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作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政策支撑,研究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政策,积极探索建立区域环境补偿和总量控制机制,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引导公众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政府相关单位的考核评比,坚持奖优罚劣,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7月份起,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政府相关单位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及时通报。通过健全效能督查问责机制,完善考评体系,奖惩结合,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在全市全面辅开。

 

附件:新密市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  件

新密市2018 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责任单位

任务分解

1

市住建局

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制定、日常工作协调和检查督促,指导、督促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等。2018年底前,启动建设湿垃圾处理站。负责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的行政执法,建立违法督查曝光平台,通过问题曝光促进市民、单位自觉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建筑工地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2

市文广旅局

负责督导全市文化场馆、演出场馆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监督指导宾馆酒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逐步取消一次性用品,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星级酒店评优评佳内容。

3

市文明办

将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纳入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等创建评选内容,对垃圾分类不合格的单位,在文明单位测评中予以扣分;将垃圾分类宣传纳入公益广告宣传内容;督导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落实 《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提升公民垃圾分类文明素养等。

4

市发展改革委

负责与垃圾分类相关联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项目规划编制工作。

5

市卫计委

负责做好卫生系统内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分流、分类管理,防止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将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情况纳入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等创建工作考核。

6

市教体局

负责制定全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分批次完成市属中、小学及幼儿园垃圾分类工作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垃圾分类监督考评,在市属中小学、幼儿园中组织垃圾分类进课堂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垃圾分类的实践活动,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

7

市工信委

负责指导工业企业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改进产品包装、限制过度包装,促进生产系统内部物料的循环利用,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循环经济工作。

8

市民政局

指导社区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居民公约内容,严格规范对社区公益性旧衣捐赠的监督管理。

9

市财政局

负责垃圾分类的资金保障。

10

市规划局

负责垃圾处理设施和环卫专业车辆停车场建设的规划、选址。

11

市环保局

负责制定有害垃圾收运、储存、处理管理规范,建立完善有害垃圾收运处理机制。

12

市房管中心

督促新建住宅区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设施;督导物业公司做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纳入物业管理企业的考评内容。

13

市交运局

负责汽车站、公交场站等公共交通场所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督促公交场站、客运场站等公共场所和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开展垃圾分类工作,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

14

市商务局

引导商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并执行限售限用塑料袋相关规定,促进商业企业规范经营、绿色经营。指导督促家政公司开展保姆的生活垃圾知识培训。负责监督各类市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提倡“净菜上市”。

15

市供销社

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和建设,促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的收集利用;牵头搞好“资源回收日”活动,负责大件垃圾和废弃纺织品的回收利用;负责城市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的计量称重和数据统计报送。

16

市事管局

负责推进、指导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区域垃圾分类工作,建立监管检查机制。

17

市人社局

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知识内容纳入在职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18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负责依法查处在食品生产加工、食品销售及餐饮服务等环节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使用餐厨废弃物的行为。

19

市园林绿化处

负责督促园林管养单位开展园林绿化可利用垃圾的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推动有机垃圾堆肥回用于园林养护。

20

团市委

负责组织领导各级团组织及青年志愿者队伍,参与并组织垃圾分类工作。负责组织志愿者在城市公共场所对市民、游客进行垃圾不落地的劝导、监督。

21

市妇联

负责组织妇女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宣传活动,引导家庭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

22

市国资办

负责牵头组织市属国有企业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3

市政府法制办

会同工作主管部门开展垃圾分类立法调研、法规起草工作,负责相关立法送审工作。

24

全市各有关部门

按照职能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垃圾分类的协调、宣传和保障工作并积极抓好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落实。

25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垃圾分类组织实施主体责任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本辖区内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的计划准备、宣传发动、人员培训、设施建设和组织实施等。

26

全市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驻密部队、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

按照本方案积极配合市政府抓好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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