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533/2020-00237
  • 新密市人民政府
  •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
  • 2020-11-10
  • 2020-11-14
  • 通知
  • 新密政文〔2020〕138号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贯彻落实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贯彻落实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2079要求,我市制定了《新密市贯彻落实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1110

 

新密市贯彻落实省委“三散”污染治理

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反馈意见,切实抓好问题整改,改善我市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切实抓好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深化“三散”污染治理,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生态环境支撑。

二、整改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本系统、本行业工作范围内的整改工作负总责,统筹协调,上下联动,持续推进,确保完成。

(二)坚持长短结合,实事求是。对照反馈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能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需分阶段推进的,把握节点,持续推进,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三)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针对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深挖问题根源,着力从深化思想认识、调整经济结构、完善工作机制、转变工作作风等方面解决问题。

(四)坚持依法整改,分类施策。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严格执行国家、省、郑州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实施差异化的绿色管控政策,严禁整改工作简单化、“一刀切”。

三、整改目标

落实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切入点,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认领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同时举一反三,提高“三散”污染治理水平,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四、整改措施

认真对照“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要求,以推动环境质量改善为目的,不断提高“三散”污染治理水平,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续强化政治站位,正视督察反馈的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努力打造与郑州国家中心城市“西美”功能布局相协调的优良生态环境。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对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办公室具体协调推动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相应整改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逐项分解任务,细化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工作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

(二)狠抓问题整改。清醒认识当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面临的严峻形势,按“铁心布置、铁面检查、铁腕执法”的要求,出重拳、下狠劲、用实招,切实把散煤管住、把散尘控住、把“散乱污”治住。建立完善市、乡镇、村三级联动监管机制,推进实施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整治,确保“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持续组织开展市、乡镇、村、村民小组四级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加大对散煤设施的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开展散尘治理工作,坚“标准化、精细化、精准化”原则,加强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全面提升散尘污染防治水平。

(三)强化督导落实。“三散”突出问题,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抓好分管系统和领域的环保工作,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加强工作统筹,坚持上下联动,持续强化工作督导、压力传导,持续抓好“三散”整治、部门联合执法等长效机制的落实,全力提升“三散”污染防治水平。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省委“三散”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按照不整改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对反馈环境问题逐条督办落实,跟踪问效,办结销号。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或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一经发现,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附 件

 

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任务清单

 

针对省委第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反馈意见,制定整改任务清单(共30项)如下:

一、工作统筹和督导落实的力度还需加强

1.落实省委、省政府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暨“三散”治理专题工作会议工作部署不够严格,虽然印发了工作专案,但由于散尘污染面广、量大,工作统筹还须加强,精细管理还须提升,日常督导还须加大。

整改目标:强化工作统筹调度,实施精细化管理,加强督导考核。

整改措施:

1)按“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点面结合、上下联动、标本兼治”,结合全市散尘污染治理实际,细化散尘污染治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

2)根据不同的扬尘污染源,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部门责任,市控尘办统筹协调,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农委分别牵头负责工地、城乡、道路、运输、工业企业、矿山、农业等行业的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3)强化执法监管,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执法力度,对各类扬尘污染行为“零容忍”,确保执法到位、整改到位。

责任领导:常务副市长,杨洋、张宏杰、孙新定

牵头单位:市控尘办、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农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2.在抓工作统筹和落实上,存在重企业治理轻结构调整、重中心城区治理轻城乡结合部和郊区整治的问题,部分区域环境管理缺失,成为被遗忘的污染“死角”。

整改目标:持续推进四个结构调整,加强城乡结合部整治。

整改措施:

1)编制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及结构调整专案,加快推进四个结构调整。

2)加快调整能源结构,进一步削减燃煤总量,燃煤总量控制在548万吨以内;持续推进煤电结构优化,加快天然气供应能力建设,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

3)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和企业,压缩水泥、碳素、石灰窑、砖瓦窑、石材开采等传统行业产能;完成重污染企业省定就地改造、退城入园、转型转产或关闭退出任务;深化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加快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4)积极调整运输结构,稳步推进铁路运输专用线的建设,大幅提高铁路货运比例;积极推广新能源车辆,建成区新增及更换的邮政、出租、通勤送等作业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加快直流快充桩等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公交优先的城市路权体系。

5)优化调整用地结构,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02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3.5%,城市绿地内裸露土地绿化治理80%以上;推进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加速推进露天矿山生态修复。

6)针对城乡结合部区域特点,狠抓施工工地、机动车、道路三大扬尘污染源,实施源头治理,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实施城乡结合部全面提升工程,进一步提升城乡结合部治理水平。强化对城乡结合部的空气质量考核,督促辖区政府进一步加强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

责任领导:常务副市长,张宏杰、孙新定

牵头单位:市环境攻坚办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交通局、市城管局、市资源规划局等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二、“散乱污”企排查整治不彻底

3.在“散乱污”企业的排查和整治方面工作还不彻底,动态清零行动措施不到位,效果不佳。

整改目标:“散乱污”企业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防已取缔到位企业的死灰复燃,对新排查现的“散乱污”企业按要求整治到位,确保动态清零。

整改措施:

1)按照“市级督查、乡镇整治、村级排查”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2)将“散乱污”企业排查作为日常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坚持定期拉网式排查,发现一家整治一家,取缔类“散乱污”企业达到“两断三清”。

3)建立健全工作台帐和工作机制,实行月报告、季总结、半年督导考核制度。

4)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按照《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新密办文〔201971号)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责任领导:张宏杰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4.小建材行业,粗放式作业,物料露天堆放,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厂区地面积尘厚,扬尘污染严重。

整改目标:加强小建材行业环境整治,杜绝扬尘污染。

整改措施:

1)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小建材行业进行排查,确保生产车间、物料堆场全密闭,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安装到位并正常运行。

2)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明确整治时间节点,实行挂账作业,属于取缔类“散乱污”企业,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属于升级改造类或异地搬迁的企业,限期按照标准整改到位,不能按期完成的坚决实施取缔。

责任领导:张宏杰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5.废品收购加工行业,物料大面积露天堆放,采取简易水洗、粉碎生产工艺,现场环境脏乱差,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

整改目标:加大废品收购“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力度,杜绝污染物直接排放和物料露天堆放等环境污染问题。

整改措施:

1)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废品收购行业进行排查,建立健全台帐。

2)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明确整治时间节点,实行挂账作业,逐一销号。属于取缔类“散乱污”企业的,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属于升级改造类或异地搬迁的企业,限期按照标准整改到位,不能按期完成的坚决实施取缔。

责任领导:张宏杰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6.黑加油站(流动加油车)销售劣质油品,扰乱成品油市场,产生严重的油料污染。

整改目标:对黑加油站点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整改措施:

1)完善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属地监管主体责任,由商务部门牵头打击黑加油站点、公安部门牵头打击流动加油车,相关部门参与,建立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

2)通过有奖举报、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手段,严厉打击违法销售车用油品的行为。

责任领导:齐智慧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应急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三、“双替代”工作落实有偏差

7.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政策不了解。部分“双替代”用户因为对“双替代”运行补贴政策不了解,在燃煤设备拆除后,取暖季舍不得开空调取暖,安装的取暖设备形同虚设。采暖补贴政策和电价优惠政策宣传不到位。

整改目标:“双替代”用户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

整改措施:

1)利用标语、海报等多种形式,大宣传“双替代”供暖政策。

2)组织供电、供气、设备厂商等入村入户,向“双替代”用户宣传取暖设备补贴、电价、气价等惠民措施和用电用气常识,倡导新型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能源消费方式。

责任领导:常务副市长,孙新定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供电公司,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四、散煤监管整治不严格

8.散煤监管存在漏洞。郑州市要求20191115日前实现平原地区全域散煤清零,但现场督察仍发现不少违规生产、销售、使用散煤的现象,如村民家中使用散煤。

整改目标:加强散煤日常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散煤行为。

整改措施:

1)对已取缔的散煤销售点进行动态监管,严防死灰复燃。不断加强销售点排查统计,防止散煤销售点取缔工作出现反复。

2)全面取缔燃煤设施设备,对茶浴锅炉、燃煤大灶、经营性小煤炉等燃煤散烧设施设备,发现一处、取缔一处。

3)将散煤监管职责全面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以及环境监管网格员作用,及时发现制止“无煤化”区域煤使用反弹等问题。

责任领导:齐智慧

牵头单位:市散煤办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市城管局、市科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9.禁煤区政策落实不到位。

整改目标:完善禁煤区的划定,确保应划尽划。

整改措施:对非禁煤区进一步排查核实,按照省、郑州市相关要求,202010月底前,除偏远山区外,其他区域全部划定为禁煤区

责任领导:张宏杰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散煤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五、散尘污染治理形势依然严峻

10.散尘污染治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城市外围、城乡结合部、乡村周边散尘问题还十分严重。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控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扬尘治理工作,确保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

1)加大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扬尘污染防控工作的督导力度,特别是城市外围、城乡结合部、乡村周边扬尘污染问题的检查和督导。开展专项排查行动,对重点区域如城乡结合部等,进行地毯式全覆盖检查,对存在问题下发通报、限期整改,并根据排查情况建立长效机制。

2)明确各方责任。根据控尘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成员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结合污染源数量及目标任务,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肃问责。

3)严格落实《新密市城乡结合部综合改造工程实施方案》,以打造“整洁、有序、舒适、愉悦”城市环境为目标,以推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日常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优化产业结构”为重点,对城乡结合部进行全覆盖、全方位、立体化、高标准综合改造,着力解决城乡接合部管理粗放、整体面貌差等问题。

4)建立考评工作机制,加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行业主管部门考核考评机制,严格落实日调度、周例会、月考核、年总评等各项制度,推动工作落实。

责任领导:张宏杰

牵头单位:市控尘办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11.市区周边存在不少临时性建筑材料供料企业和建筑废料、城市回收废品消纳企业,这些企业场院地面未硬化,物料露天堆放,加工生产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遇到大风天气扬尘四起,遇到下雨天泥泞不堪。企业厂院内物料乱堆乱放,积尘积灰深厚,环境脏乱差问题严重。

整改目标:开展行业环境整治,杜绝扬尘污染。

整改措施:

1)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小建材和废品消纳企业进行排查,确保生产车间、物料堆场全密闭,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安装到位并正常运行,厂区实施湿式机扫。

2)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明确整治时间节点,实行挂账作业,属于取缔类“散乱污”企业,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属于升级改造类或异地搬迁的企业,限期按照标准整改到位,不能按期完成的坚决实施取缔。

责任领导:张宏杰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供销社、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12.煤炭行业散尘污染严重,煤炭开采、加工、生产、经营企业众多,部分企业污染防治措施不落实。

整改目标:推进煤炭开采、加工、生产、经营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

整改措施:

1)认真落实省、郑州市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要求,积极推进全市地方管理煤矿煤炭开采、加工、生产、经营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

2)定期组织召开协调会、推进会,20209月底前,未完成治理的煤炭开采、加工、生产、经营企业停产治理。

责任领导:李磊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产煤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09月底

13.新密市中博煤业、王庄矿区、卢沟矿区、伟业煤炭有限公司等单位,有的矿井出煤口无防尘抑尘措施,扬尘粉尘污染严重;有的储煤库未密闭到位,大量煤炭露天堆放;有的矿区地面未硬化,煤灰积存深厚,道路泥泞不堪;有的煤场出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出场车辆车体车轮携带大量煤灰上路,造成严重的道路扬尘污染;有的煤矸石露天堆放,无抑尘措施,对周围村庄土地造成严重污染;有的矿区内部和周边道路积尘积灰深厚,区域性扬尘污染严重。

整改目标: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绿色矿山建设。

整改措施:各产煤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监督所有复工复产的煤矿企业储煤库必须按照煤炭企业储煤库实行全封闭的要求实行全封闭,未实行全封闭的煤矿企业不得复工复产;矿井出煤口及存放煤矸石场所设置防尘抑尘措施;煤场出口车辆冲洗装置必须完整,出场车辆必须冲洗,做到不带煤灰上路;矿区地面硬化,保持清洁;加强矿区内部及周边道路保洁,保持干净整洁;加强对煤矿企业环境治理各项设施使用情况的督查,对发现落实不到位的立即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责任领导:李磊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各产煤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14.施工工地扬尘污染依然存在,一些工8100%落实不到位,造成扬尘污染严重。

整改目标:实施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8100%

整改措施:

1)明确任务,细化职责。结合新密市散尘污染治理实际,对散尘治理工作进行细化要求,明确工作任务。

2)强化督查,促进工作。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属地政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3)严格标准,精准控尘。针对不同项目类型,制定不同的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精细化标准,通过开展大培训活动、企业直通车活动等方式,送标准进工地进企业,帮助工地落实扬尘治理措施。

4)措施到位,依法控尘。对扬尘污染违法行为,落实财政扣款、行政处罚、公开约谈、通报曝光、失信联合惩戒等制度,督促各方承担扬尘污染治理责任。

5)奖罚分明,激发干劲。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对排名靠前的单位进行表彰,并对排名靠后的进行约谈、通报曝光。

责任领导:张宏杰

牵头单位:市控尘办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15.一些城市物流集散地、居民区环境管理水平不高,地面积尘积灰清扫不及时,造成一定的扬尘污染。

整改目标:定期开展环境卫生保洁,减少扬尘污染。

整改措施:

1)深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按“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的要求,依据河南省清洁城市行动标准及实施细则,广泛发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市区街道办、社区、居民小区等,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全城大扫除,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盲点,确保城市清洁全覆盖。

2)积极组织物流企业,加强物流集散地的环境卫生管理,加大清扫保洁频次,减少扬尘污染。

3)按照《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政文〔2019286号)要求,统筹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着力解决老旧小区日常管理服务缺失、环境脏乱差等问题。

责任领导:齐智慧、张宏杰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爱国卫生运动指导服务中心、市房地产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16.拆迁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长期堆放,尤其在建筑垃圾粉碎、分筛和运输过程中,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造成扬尘污染严重。

整改目标:规范拆迁建筑垃圾清运。

整改措施:加强渣土车运输过程中执法监管,加大遗撒建筑垃圾惩处力度,开展日常巡查督导,有效遏制拆迁垃圾清运过程中扬尘污染问题。

责任领导:张宏杰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六、大气污染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

17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期间,部分工业企业焊接、喷漆工段无污染治理设施,或设施运行不正常。

整改目标:加大工业企业监管力度,督促工业企业完成深度治理,焊接、喷漆工段配套安装污染治理设施,并正常运行。

整改措施:

1)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排查整治,按照深度治理标准限期改造到位,焊接、喷漆废气按照规定进行收集处理。

2)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工业企业日常监管力度,对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环境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查严处。

责任领导:张宏杰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18.部分工业企业该停产未停产或限产幅度达不到管控要求。

整改目标:更科学、精准管控,更智能、严格执法。

整改措施:

1)严格按照国家、省、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指导意见,修订《新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减排清单,使管控更加科学、精准。

2)完善监管机制,严格执法,确保停限产措施落实。

责任领导:常务副市长,张宏杰、孙新定

牵头单位:市环境攻坚办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科工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19.部分乡村存在秸秆焚烧现象。

整改目标: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发生焚烧污染。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督查组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确保全面完成禁烧任务。

2)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两微一端等平台,普及禁烧政策和秸秆综合利用途径及效益,引导农户自觉参与禁烧;出动宣传车辆、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彩页手册等形式,深入田间地头宣传禁烧。

3)建好用“蓝天卫士”电子监控系统,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突出技防人防相结合,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发现、制止并依法查处焚烧秸秆行为,确保禁烧全天候、监管全覆盖、查处无死角。

4)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发生焚烧秸秆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实施财政扣款,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责任领导:杨洋  

牵头单位:市农机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七、生态修复工作进展缓慢

20.采石场千疮百孔,长年没得到修复治理。

整改目标:加快采石场修复治理率。

整改措施:

市级成立生态修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工作专案;严厉查处各类私挖乱采行为;对于历史遗留露天矿山,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景则景”的原则,实施生态修复治理。

责任领导:常务副市长,孙新定   

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0年底

21.新密市岳村镇驼腰村附近一采石场,面积约8平方公里,区域内大范围山体被开挖,现场检查时仍有3辆车正在装载矿

石。从现场检查情况看,该采矿点属于长期开采,周边生态破坏严重,且造成了极大的区域性粉尘污染。

整改目标: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取缔一起;对私挖滥采、新发生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依法查处到位

整改措施:加强巡查,坚决依法从严打击非法开采行为,有效制止违法开挖;督促岳村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粉尘污染防治;结合周边山体地形和历史遗留露天矿山情况,制定地质环境治理方案,按照方案分期分批治理。

责任领导:常务副市长,孙新定  

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

责任单位:岳村镇政府

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完成时限:2021年底

八、结构调整亟待加强

22机动车总量大且污染严重。其中仅重型柴油货车就有35万辆,以及大量伴随工程建设使用的重型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同时还有大量外地物流车辆和重型车辆过境,机动车污染严重。

整改目标:强化源头管控和过程执法,深化机动车污染治理。

整改措施:

1)强化源头治理。市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在全市重点用车企业完成运输车辆管控门禁系统建设,并与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确保使用车辆达到规定要求;公安部门牵头负责新密市建成区货车入市通行证管理,并严格货车入市通行证办理。

2)加强过程执法管控。市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持续开展货车尾气超标联合执法、停放地抽测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等专项执法检查。

责任领导:李磊、张宏杰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公司、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九、关于意见和建议的落实

23.进一步强化“三散”污染治理的责任感紧迫感。要持续强化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当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面临的严峻形势,正视督察反馈的问题,按照王国生书记铁心布置、铁面检查、铁腕执法的要求,出重拳、下狠劲、用实招,切实把散煤管住、把散尘控住、把“散乱污”治住,努力打造与国家中心城市地位相适应的优良生态环境。要精准对标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严格按照明确的目标任务、时间节点、标准要求,细化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系列措施,确保把各项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抓细抓实、落实到位。要加强工作统筹,坚持上下联动,持续强化对所辖县(市、区)的工作督导、压力传导,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平衡以及“上热下冷、上硬下软、上实下虚”等问题。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细化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系列措施,确保完成各项各项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实现动态清零;深入开展散煤污染专项整治,严控散煤复燃;全面提升“扬尘”污染治理水平,实施精准管控。

整改措施:

1)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细化大气污染防治系列措施,持续强化对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工作督导,层层传导压力。

2)按照国家、省、郑州市制定的“散乱污”企业整治标准和要求,深化“散乱污”企业排查和集群综合整治行动,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行动。

3)组织开展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形成燃煤散烧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严禁劣质散煤生产加工和行政区域外劣质散煤流入,严格禁止民用散煤流通和使用,坚决取缔非法煤炭营销场所和网点,严防散煤复烧。

4)加强各类扬尘管控、城市日常保洁、道路清扫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开展城乡结合部净化行动,进一步提高城市清洁效果,加强露天堆场、露天矿山等治理,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扬尘防治预算管理等制度;各类施工工地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8个百分百”。

责任领导:常务副市长,张宏杰、孙新定

牵头单位:市环境攻坚办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散煤办、市控尘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24.要建立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监管机制,加大对城乡结合部、乡村小作坊的排查力度,推进实施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整治,确保“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针对新密等市县“散乱污”问题较为突出的实际,集中开展清除小建材类、废品收购加工类等污染源专项行动。要持续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进一步压实乡镇(街道)和村组的监管责任,坚决制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整改目标“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整改措施:

1)细“市级整治、乡镇监管、村级排查”三级联动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实行长效管理。

2)集中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源专项行动,进行拉网式排查,细化网格责任,建立工作台帐,实行清单管理,问题落实到人,挂账作业,取缔销号,确保动态清零。

责任领导:张宏杰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农委、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25.尤其要针对黑加油站点打而不绝的现象,强化商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执法、联合查处,加强对郊区停车场、工地、货场的排查力度,彻底整治黑加油站点和销售不合格油品问题。

整改目标: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储存不合格油品行为

整改措施:

1)按照《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联合执法建立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新密政办明电〔201767号)有关要求,通过采取有奖举报,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等手段,严厉打击违法销售车用油品的行为。

2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储油库、加油站等成品油生产、销售和储存环节,以及高速公路、国省道沿线加油站和尿素加注点质量检查,提高抽检比例和频次,严厉处罚违法行为。

3持续深入开“油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以物流基地、货运车辆停车场和休息区、油品运输车、施工工地等为重点,商务部门牵头组织集中打击和清理取缔黑加油站点;公安部门牵头组织打击和清理取缔流动加油车;对不达标的油品追踪溯源,查处劣质油品存储销售集散地和生产加工企业,对有关涉案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责任领导:李磊、齐智慧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26.坚“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持续组织开展市、县、乡、村、村民小组五级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加大对散煤设施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生产加工劣质散煤的小窝点

整改目标:加大对散煤设施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生产加工劣质散煤的小窝点。

整改措施:

1)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及社区张贴等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政策,不断强化群众对“禁煤”工作的知晓度,推动全社会参与共治。

2)将散煤监管职责全面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充分发挥社区(村)以及环境监管网格员作用,及时发现和制止“无煤化”区域散煤使用反弹。

3)强化暗访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

4)综合运用“督导、暗访、曝光、问责”等方式,实施散煤治理周上报、月督查、季点评、年考核,对工作失职、措施不力、敷衍推诿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责任领导:齐智慧

牵头单位:市散煤办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工信局、市城管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27.要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统筹“双替代”与群众温暖过冬、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强化冬季居民用电用气保障,落实相应补贴政策,尤其是对五保户、贫困户等的兜底政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整改目标:进一步巩固“双替代”供暖工作成果,切实保障群众安全、清洁、温暖过冬。

整改措施:

1)加大督查督导力度,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双替代”供暖设备安装、价格政策执行、能源要素保障等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巩固“双替代”改造成效。

2)对符合“双替代”标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等特困群体实行政策兜底,确保居民取暖装得起、用得起。

责任领导:常务副市长,孙新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28.持续开展散尘治理工作。现有在建工地体量大,散尘治理难度大,要充分发挥路长、网格员作用,坚持“标准化、精细化、精准化”原则,把责任压实、工作做细、问题查准、确保实效。

整改目标:实施精细化管理,压实各方责任。

整改措施:

1)明确任务,细化职责。结合新密市散尘污染治理实际,对散尘治理工作进行细化要求,明确工作任务。

2)加强督查,促进工作。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属地政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3)严格标准,精准控尘。针对不同项目类型,制定不同的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精细化标准,通过开展大培训活动、企业直通车活动等方式,送标准进工地进企业,帮助工地落实扬尘治理措施。

4)措施到位,依法控尘。对扬尘污染违法行为,落实行政处罚、公开约谈、通报曝光、失信联合惩戒等制度,督促各方承担扬尘污染治理责任。

5)奖罚分明,激发干劲。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对排名靠前的单位进行表彰,对排名靠后的进行通报曝光。

责任领导:张宏杰

牵头单位:市控尘办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29.要加强分类指导、精准施策,针对工地、城乡、道路、运输、农业、矿山、工业等不同情况、不同特点,分别制定治理标准和治理措施,实施全地域、全时段、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散尘污染防治水平。

整改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严格治理措施,深化精细管理,全面提升散尘污染防治水平。

整改措施:

1)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扬尘防治预算管理等制度;严格执行施工工8个百分百标准。严格落实扬尘污染治理信用评价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对全市施工工地扬尘环节、污染治理要求、应急减排要求进行研究,进一步细化管理要求。积极推行绿色施工,深化绿牌工地创建,积极推广新能源工程车辆。

2)深入开展城乡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对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进行地毯式全覆盖检查,对存在问题下发通报、限期整改。根据排查治理情况,建立“市级主导、乡镇负责、部门联动、企业施治”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做到监管无盲区、全覆盖。

3)强化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大力推进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推“以克论净、深度保洁”。加强对国省干线公路、工业园区周边道路的机械化清扫保洁力度。

4)严格渣土车规范化管理。坚持“源头管控、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严管重罚、疏堵结合”的原则,实行建筑垃圾从产生、清运到消纳处置的全过程监管。

5)强化农业生产散尘防治,加强“三夏”“三秋”农机作业指导,集中组织机械高效作业,大风天气尽量予以管控、减少作业,有效抑制农机作业粉尘排放,严控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行为。

6)推进矿山综合整治。推行市场化运作、开发式治理、科学性利用模式,加速推进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充分利用季度+年度矿产卫片执法、矿业权人勘查信息公示制度及12336违法举报线索等机制,及时发现无证开采、有证露天矿山违法开采问题,依法查处整改到位。

7)强化工业企业散尘治理。完成工业企业物料运输、生产工艺、堆场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实现“五到位、一密闭”。对无组织排放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严格依法处罚,并责令停产整改。

责任领导:常务副市长,杨洋、张宏杰、孙新定

牵头单位:市控尘办、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农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30.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督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要求,逐一厘清责任,严肃责任追究。督察组还对督察发现的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了责任追究问题清单,将按程序移交。请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具体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整改目标:认真调查、严肃处理省委省政府督察组移交的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

整改措施:

1)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分清责任,严格按照有关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地区及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领导责任。

2初步责任追究意见形成后,加强与督察组及省级的汇报、沟通、协调。

责任领导:刘广军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20207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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