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0730244/2023-00054
  • 新密市城市管理局
  • 污染防治
  • 2023-06-30
  • 2023-06-30
新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分解落实新密市2023年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各单位: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根据新密市2023年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新密办〔202312)文件精神,现对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蓝天保卫战

(一)加快新能源车辆替代。202371日,全面实施轻型车和重型车国六b排放标准,按照早淘汰、多受益的原则制定奖补办法,全市新增或更新环卫、垃圾清运车、渣土车全部为纯电动或氢能源车辆,各级财政及国有企业投资的建设工程应使用新能源渣土车和新能源混凝土搅拌车2025年底前全部淘汰(封存)或新能源车更新完毕。

责任部门:固体废弃物处置管理科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科

(二)加强道路保洁。重点区域、主要干道、快速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重点抓好城乡结合部、超限检测站区、货车通行量较大路段等区域扬尘管控。道路清扫保洁做到“道牙无尘、路无杂物、设施整洁、路见本色”;加大市区重点敏感区域周边道路扬尘控制。

责任部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科市园林绿化中心

(三)加强餐饮业油烟排放分类治理。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作、企业自治、分类治理的原则,完善餐饮行业油烟排放治理相关政策和措施,加强宣传引导,提升科技治理水平,充分利用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平台,实现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排放在线监控全市联网运转,实现餐饮行业月巡查抽查率不低于20%

责任部门: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四)加强园林绿化建设。2023年完成新建绿地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公园游园2个。

责任部门:市园林绿化中心 

(五)强化重点工程管理。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全面落实扬尘治理8100%”标准,对未落实扬尘治理要求的,严格按照《郑州市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及政府投资项目等建设工程扬尘污染违法行业责任追究办法》实施追责

责任部门: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六)持续推进燃煤散烧治理。加强“禁燃区”内散煤监管依法依规整治违规销售、储存、运输、使用散煤(含洁净型煤)的行为,严防严控散煤复烧,持续做好“禁燃区”内燃煤和“禁燃区”外散煤动态“清零”工作。

责任部门: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七)持续加强烟花爆竹监管。抓紧抓实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管理,推动宣传教育、巡回检查、严格执法等各项措施落实,严格烟花爆竹限放工作日常监管

责任部门: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二、碧水保卫战

(一)持续改善双泊河马鞍洞等各个断面水质。开展入河排污口巡查、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沿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及时排查消除风险隐患;严格执行水生态补偿制度,确保全市32个水质控制断面(排污口)稳定达标;优化调水机制确保河流生态流量。

责任部门:污水治理管理科

(二)建成区水环境持续改善。提高城市建成区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排水管网日常巡查排查,严厉查处利用雨水管网倾倒油污、废水、垃圾、借道排污等行为;有序推进城市初期雨水污染治理,降低雨季污染强度,实现城区水环境持续改善

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科  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三)加快沿河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洧水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6月底完成竣工并通过环保验收;大隗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项目9月底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苟堂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项目10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责任部门:污水治理管理科

(四)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巩固提升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以河库长制为统领的长效监管机制,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努力实现长治久清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核实完善黑臭水体治理清单,督促加快黑臭水体整治

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科

(五)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置。按照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要求,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鼓励采用生物质利用+焚烧等处置模式,推广污泥焚烧灰渣建材化利用。依法查处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禁止重金属等污染物不达标的污泥进行土地利用2023年年底,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分别达到95%以上。

责任部门:污水治理管理科

(六)开展入河排污口自查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摸清掌握各排污口的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等信息。2023年年底前,完成主要河流及重点水库排污口排查完成主要河流及重点湖库100%溯源

责任部门:污水治理管理科、市政设施运行管理科

(七)科学规范推进整治。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逐一明确河排污口整治具体措施.时间节点、责任主体等,并建立整治销号制度,对排污口进行取缔、合并、规范,形成排污口清单。2023 年年底前,主要河流及重点水库整治完成50%

责任部门:污水治理管理科、市政设施运行管理科

(八)加强城镇排水监督管理。继续对城区内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排水户调查摸底,建立动态台账,加强违法违规排水行为的处罚和整改,依法核发排水许可证;扎实开展排水户复核工作,对已发放排水许可证排水户进行入户复核,杜绝违法排水行为

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科、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九)积极推动再生水循环利用。加快建设洧水河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模式。

责任部门:污水治理管理科

(十)持续提升水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以城镇污水处理厂为重点,开展涉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情况排查,强化在线监控设施运行和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责任部门:污水治理管理科

(十一)强化水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完善跨部门、跨区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联动机制,与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开展涉水企业专项检查,依法查处超标排污、偷排偷放、伪造或篡改监测数据和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三、净土保卫战

(一)积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落实《河南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2311),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责任部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科、污水治理管理科固体废弃物处置管理科、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二)加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以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等为重点,强化地下水重点污染源风险排查和管控。

责任部门: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三)科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稳定推进市政府主导、专业公司建设运维、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监管、公众参与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科学选择治理模式,审慎建设集中式处理设施,推进污水处理与改厕有效衔接,鼓励各乡镇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开展设施运行情况常态化抽查排查,及时将未正常运行设施纳入地方整治清单并开展整治,加快建立完善运维管护体制机制。对日处理20吨及以上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水质监测。按照《郑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指南(试行)》《郑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机构监督考核办法(试行)》等要求,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进行年度考核。及时总结污水治理典型技术模式,积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付费制度机制。2023年年底前,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5%

责任部门:污水治理管理科

(四)扎实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活动,发现黑臭水体及时报生态环境部门,重大问题按程序报河长办协调解决实现农村黑臭水体有效治理和管护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实现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

责任部门:污水治理管理科

(五)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加强与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四美乡村”“五美庭院”“美丽小镇示范创建活动统筹衔接,治理六乱,开展六清,实现资源整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推广美丽乡村建设和生态振兴的典型案例新增整治村庄达到生活污水治理率65%、黑臭水体整治率80%。基本没有生活垃圾、畜禽粪污等乱堆乱放情况,整治成效为人民群众所认可。

责任部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科、污水治理管理科

(六)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不断完善政府主导+市场化部门运营管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职能部门督导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持续推进常态化提质运行。科学布局垃圾中转站,强化转运车辆保障,完善配套转运设施,降低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

责任部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科(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

(七)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与利用。积极探索推广二次四分法等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推进农村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易腐烂垃圾和煤渣灰土就地就近消纳、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置、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积极探索农村建筑垃圾等就地就近消纳方式,鼓励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等建设。

责任部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科(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部门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建立工作任务清单台帐,履行好部门责任,确保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重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落地见效。

(二)严格目标考核。督查科要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并将完成情况作为各部门本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信息调度。各部门要确定1名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以确保报送工作及时准确,每季度、半年、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局办公室,经办公室收集整理后上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