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8039/2017-00214
  • 新密市环境保护局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17-05-03
  • 2017-05-03
郑州金山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橡胶补强剂、500吨均匀剂、300吨模量增强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郑州金山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橡胶补强剂、500吨均匀剂、300吨模量增强剂建设项目位于新密市超化镇杏树岗村,利用公司原有车间、厂房,对部分原有设备进行改造。项目投资500万元。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之规定,且已在新密市发改委备案,备案编号为:豫郑新密制造[2017]09107号。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郑州金山化工有限公司,联系人:薛经理,联系电话:0371-69230968,邮箱:15903629888@163.com

(三)承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由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371-67957157(含传真),电子信箱:472147672@qq.com,通讯地址:郑州市建设东路37号,邮编:450052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按照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和环评技术导则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调查区域内环境现状及污染源情况;分析本项目的主要污染因素;预测污染物对当地环境的影响;分析项目污染治理措施的可行性;针对项目可能出现的污染事故进行环境风险评价;了解可能受影响的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主要针对项目周边环境质量现状、项目环境影响的可接受程度、选址建设的态度、该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以及其它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采用电话、传真、电邮和信件等方式,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郑州金山化工有限公司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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