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8039/2020-00326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0-11-04
  • 2020-11-04
郑州市兴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30500吨玻璃制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与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市兴禹新材料有限公司

郑州市兴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30500吨玻璃制品扩建项目

新密市平陌镇禹寨村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工艺玻璃杯管-切割-烧、拉底-压颈-封口(封底)-清洗-烘干-消毒-检验-包装-外售。主要设备:切管机、封底机、封口机、烧底机、压颈机、叉车、升降机等

1、废水。本次扩建工程营运期无生产废外排,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评价建议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中,处理后的废水用作周围农田灌溉,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加热能源均采用天然气,天然气属洁净能源,项目扩建完成后,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15m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排放浓度要求烟尘:10mg/m3SO2100mg/m3NOx300mg/m3)以及《新密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要求(颗粒物≤10mg/m3)。

3、噪声。本项目扩建完成后,营运期间噪声源主要是下料机、封底机、烧底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对各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厂区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运营期在成型、加热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和残次品厂区暂存后外售;一体化污泥由附近村民定期外运肥田;废活性炭和废树脂收集后定期外售。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