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与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鑫顺源食品有限公司 | 河南鑫顺源食品有限公司年加工100吨面筋改建项目 | 新密市新华路办事处杨寨村9组 | 河南金尚明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拟在厂区内新增2台1t/h的天然气蒸气发生器为项目生产提供热源。同时更换部分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由蒸制面筋改为煮制面筋。项目建成后,全厂生产规模不发生变化,仍为年加工100吨面筋。工艺流程:原料(谷朊粉、香小麦粉、水等)—和面—成型—切割—煮—灭菌—包装。主要生产设备:和面机、成型机、分块机、煮槽、蒸汽发生器(安装低氮燃烧系统)等。 | 1、废气 本次改建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及污水处理站恶臭。 ①天然气燃烧废气 经核算,采取低氮燃烧及烟气循环技术后项目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为3.8mg/m3、8.8mg/m3、27.7mg/m3,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20mg/m3、SO2≤50mg/m3、NOx≤150mg/m3)的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2019年度锅炉综合整治方案》“新建工业燃气锅炉在基准氧含量3.5%的条件下,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10、3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根12m高排气筒排放。 ②污水处理站恶臭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设置有地上式全封闭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本项目拟将污水处理站设置外排的总排风管,由引风机经过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由于项目污水处理站规模较小,且废水产生量较少。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极少,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15m,NH3-N 排放量4.9kg/h,H2S0.33kg/h)。 2、废水 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1座10m3化粪池,汇同设备清洗废水、煮制废水、车间地板冲洗废水、职工洗手消毒废水经厂区现有1座5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暂存于现有1座15m3暂存池内,用于周围农田灌溉。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高盐废水则经1座10m3废水暂存池暂存后,用于周围道路洒水降尘。 3、声环境 工程的噪声源主要来源为蒸汽发生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减振基础、厂房隔声等隔音降噪措施后,经预测可知,采取措施后各厂界噪声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周围敏感点噪声叠加值亦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4、固体废物 本次改建项目完成后,固体废物为职工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污泥;原辅材料包装袋;污水处理站污泥;纯水设备定期更换的废布袋、废活性炭及废RO膜。 原辅料的废包装袋收集后定期外售;污水处理站处理定期清掏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纯水设备更换的废布袋、废活性炭、废RO膜经收集后由原厂家回收。上述一般固体废物经现有1座10m2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合理处置。 因此,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以做到合理处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