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与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密市鑫韬液化气有限公司 | 新密市鑫韬液化气有限公司年灌装1500吨液化气建设项目 | 郑州市新密市白寨镇杨树岗村 | 河南省卫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密市鑫韬液化气有限公司租用郑州市凯世德建材有限公司闲置场地,投资400万元建设年灌装1500吨液化气项目,属于五级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厂址位于新密市白寨镇杨树岗村,占地面积为5376m2,站区分为生产区和辅助区,分别设有出入口,其中生产区位于站内东侧,主要包括储罐区、压缩机房、灌瓶间,建有三个容积为100m3储罐,其中一个为残液罐;辅助区位于站区西侧,从南到北依次为值班室、办公区、消防泵房、柴油发电机房、消防水池。主要生产工序:汽车槽车装卸料-灌装;残液回收;倒灌; |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机动车尾气和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 营运期进出站内的机动车主要用于液化石油气的运输,机动车尾气主要污染物有CO、THC、NOx等,站内车流量较少,污染物排放量较小,且站内建构筑物面积较小,露天空旷环境条件,极易扩散,严格控制超速、超载、超限车辆,不得使用劣质燃料,故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选用1台额定功率为30kW的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柴油发电机运行时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等。项目的备用发电机只有当外电停止供电时才启动,启动时间较少,具有间歇性,产生的燃油废气相应较少,随着供电恢复正常,影响将逐渐消失,对周边的影响不大。 营运期非甲烷总烃主要来源于储罐呼吸、残液抽取、灌装等工段造成液化石油气以气态形式逸出进入大气环境,根据预测分析可知,各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均能满足《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非甲烷总烃2.0mg/m3”要求,能够达标排放,对区域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 2、废水 (1)地表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检修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作农田施肥。 本项目检修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水质较为简单,主要含有石油类和SS,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储罐区尺寸为23×21.29m,四周实体防护堤的高度为1.0m,则容积为489.67m3,拟新建一座50m3隔油事故池,则事故池的容积共为539.67m3,可收集产生的检修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消防废水,避免对周围水体环境造成污染。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检修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可以实现综合利用,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地下水 项目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相关规定,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控制,并定期对防渗层进行检查,对出现破裂、裂缝、沉陷等点位及时进行修补,可有效防止废水、泄漏和跑、冒、滴、漏液体烃水混合物下渗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现象,对区域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和机动车噪声,其中车辆进出时产生的噪声为非连续性噪声,且噪声源较小,厂区设置有绿化带,通过距离衰减后可大幅度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故本评价主要考虑设备运行噪声,其主要来自压缩机、液化气泵、备用发电机等,噪声类别为固定高噪声源。通过类比同类行业,噪声源强在85~90dB(A),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各厂界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距离本项目较近的敏感点为厂区南侧39m杨树岗村散户,经过距离衰减后,预测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表1中2类标准,故评价认为项目营运期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钢瓶、废残液和职工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每四年需要检测的钢瓶交由河南天迈气瓶检测有限公司检测,产生的废钢瓶也由其进行报废处置;钢瓶和储罐中的废残液回收至残液罐,交由本项目液化石油气供应商洛阳炼油厂回收处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