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8039/2020-00459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急
  • 2020-12-15
  • 2020-12-15
郑州启鸿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0万吨装饰玻璃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与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启鸿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加工10000万吨装饰玻璃颗粒建设项目

郑州市新密市曲梁镇沃郑村

河南金尚明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1座车间厂房。工艺流程:原材料外购(玻璃边角料)-挤压破碎-运送半成品颗粒-分选颗粒-成品。主要生产设备:运送机、玻璃破碎机、提升机、分选直线筛、装载机等。

1、废气

项目立式复合破碎机四周封闭,仅留进料口,进料口和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分选直线筛封闭,提升机出料口与直线筛进料口连接处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最终2套除尘器管道合并至115m高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有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排气筒高度为15m时,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3.5kg/h),同时满足《新密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中其他企业: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3的要求。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排活污水化粪池5m3/d处理后由附近村民定期清运用于肥田综合利用不外排。

3、声环境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运送机、立式复合破碎机、分选直线筛、提升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和袋式除尘器配套风机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经采取安装减基础和厂房隔声后,本项目运营时昼间各厂界昼间噪声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西北侧140m处牛垌村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人工拣选时挑选出来的原料中所含的石子等杂质,以及破碎和筛分工序经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项目设置一座10m2的固废暂存间,用于暂存原料中的杂质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定期运往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因此,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以做到合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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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