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8039/2020-00470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0-12-17
  • 2020-12-17
郑州天康食品有限公司年加工1770吨米面及淀粉类制品、200吨豆制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与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天康食品有限公司

郑州天康食品有限公司年加工1770吨米面及淀粉类制品、200吨豆制品扩建项目

新密市新华路办事处杨寨村

河南金尚明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利用现有厂区扩建,不涉新建厂房。项目建成后,全厂可1770吨米面及淀粉类制品、200吨豆制品。生产工艺:①米制品:原料(米、水等)-浸泡-磨浆-配料-挤压成型/蒸制-晾干-加工-包装-成品;②面制品:原料(面粉、水等)-配料-和面-成型-蒸制-加工-蒸制-冷却-包装-成品;③淀粉类制品:原料(淀粉、水等)-配料-和浆-蒸制-冷却-切断-包装-成品;④豆制品:原料(黄豆)-洗豆-泡豆-磨浆-煮浆-点卤-压榨成型-成品。主要生产设备:炒面生产线、鲜面条生产线、热干面生产线、土豆粉(米线﹑面线)机、磨浆机、煮浆机、豆皮机、豆干机、包装机、软水设备、蒸汽发生器等

1、废水

项目改扩建工程完成后,全厂废水产生量为11.91t/d3573t/a)。经原有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各污染物浓度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及新密市金门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标准要求,经现状管网排入新密市金门污水处理厂处理。新密市金门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COD≤50mg/L、氨氮≤5mg/L,排入绥水河,最终汇入双洎河

项目改扩建完成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1787t/a,氨氮:0.0179t/a;原有工程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0832t/a,氨氮:0.0083t/a,新增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0955t/a,氨氮:0.0096t/a

2、废气

改扩建工程完成后,经采取低氮燃烧及烟气循环技术后项目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为3.7mg/m38.8mg/m327.5mg/m3,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SO2排放浓度≤50mg/m3NOx排放浓度≤150mg/m3)的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2019年度锅炉综合整治方案》“新建工业燃气锅炉在基准氧含量3.5%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103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12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不低于90%)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房顶排放,排放浓度为0.39mg/m3,可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标准(小型:最低油烟净化效率90%,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5mg/m3)限值要求。

3、噪声

改扩建工程完成后,项目噪声源主要磨浆机、搅拌机、和面机、磨米机以及蒸汽发生器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减振基础、厂房隔声等隔音降噪措施后,各厂界噪声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周围敏感点噪声叠加值亦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4、固体废物

改扩建工程完成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和废旧不脱落纤维布经收集后暂存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开机试机产生的废料收集后作为饲料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由附近居民清运肥田;纯水设备定期更换的废布袋废活性炭及废RO收集后暂存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原厂家回收;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运往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送往新密市垃圾填埋场处理。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的处理与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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