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8039/2020-00474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0-12-30
  • 2020-12-30
郑州永聚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与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永聚建材有限公司

郑州永聚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

新密市曲梁镇窦沟村

河南金尚明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永聚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选址位于新密市曲梁镇窦沟村。项目主要生产工艺:原料外购(水泥、石子、砂、添加剂等)—混合—计量—搅拌—成品。主要产品为商品混凝土。

1、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骨料装卸粉尘;骨料堆场起尘;粉料入仓时产生的粉尘;物料输送、计量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骨料下料产生的粉尘;投料、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食堂油烟。

① 骨料装卸粉尘

项目骨料全部堆放于骨料仓库内,储存区分类设置围挡,严禁车间外露天存放。

②骨料堆场粉尘

本项目厂界四周设置围墙,骨料堆料场密闭,只留出车辆进出口,平时进出口关闭,并设置自动喷淋除尘系统进行喷淋、喷雾、洒水等抑尘措施,可起到防尘作用。

③粉料入仓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拟设置6300t水泥筒仓,6300t粉煤灰筒仓,350t矿粉筒仓。仓顶各配套1台仓顶除尘器(共15台),粉料通过罐车运输进厂,由罐车自带的空压机打入罐中,粉料入仓产生的粉尘由仓顶除尘器(设计除尘效率为99%)处理后由收尘管道引至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与下料投料、搅拌工序共用)二次处理,处理后经134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水泥仓及其他通风设备生产10mg/m3标准要求,并且满足《新密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不得超过10mg/m3)相关要求。

④物料输送、计量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项目骨料经铲车投入料仓,配比后经皮带传送机提升至搅拌机;输送通过搅拌设备自带的密封输送传送带完成,在输送、计量过程中会有极少量粉尘产生。

本项目粉料(水泥、粉煤灰、矿粉及膨胀剂)以封闭式螺旋输送给各粉料计量系统进行计量,计量后通过粉料卸料斗投至搅拌机。

整个输送、计量均为封闭式,无粉尘外排,该过程产生的粉尘量不大,且在停机后沉降下来,回收后用于生产。

⑤骨料下料、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骨料下料及投料、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3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34m(高出楼顶3m)高排气筒处理后排放。处理后排放浓度为6.1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水泥仓及其他通风设备生产10mg/m3标准要求同时满足《新密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不得超过10mg/m3)相关要求。

⑦食堂油烟

职工食堂设置1套静电油烟净化器(油烟处理效率不低于90%),油烟排放浓度可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1中(小型餐饮油烟排放浓度限值1.5mg/m3,油烟去除效率≥90%)的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搅拌设备冲洗废水;混凝土运输车辆罐体内部清洗废水;作业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车轮、车身清洗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是洗漱和冲厕废水及食堂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搅拌设备冲洗废水、混凝土运输车辆罐体内部冲洗废水作业地面冲洗废水等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项目配备(50m3/h)砂石分离设备+1100t蓄水罐对清洗废水进行处理,处理后的上清液满足《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回用于商品混凝土生产,实现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运输车车轮、车身清洗废水经过15m3沉淀池沉淀后引入1100t蓄水罐,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洗漱和冲厕废水及食堂废水经1座(2m3)油水分离器+20m3化粪池(1)处理后由吸粪车定期吸走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

3、声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搅拌机、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以及物料及成品运输车辆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本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源强见下表。其中固定噪声源噪声级为75~90dB(A)。评价要求首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设置减震基础或加设减震垫,并加强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物料及成品运输车辆为移动式、间歇式噪声源,项目采取限制运输时间;控制车速和路线;禁止鸣笛;定期对装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等措施对流动噪声源进行降噪处理。采取相应措施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各厂界昼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窦沟村居民以及窦沟村11组的昼间噪声值亦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窦沟小学的昼间噪声值亦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均为一般固废,主要为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实验室固废、砂石分离系统分离的砂石、蓄水罐沉渣、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

其中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暂存于3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回用与生产不外排,不外排;实验室固废用于区域道路填平;砂石分离系统分离的砂石、蓄水罐沉渣集中收集后定期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职工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若干,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化粪池污泥由附近居民定期清运肥田,不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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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