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与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市三叶兽药有限公司 | 年产10000件天然植物饲料原料粗提物(液态)扩建项目 | 郑州市新密市苟堂镇关口村 | 河南金尚明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市三叶兽药有限公司年产10000件天然植物饲料原料粗提物(液态)扩建项目总投资200万元,选址位于郑州市新密市苟堂镇关口村。项目利用厂区现有车间约1200平方米,不新增用地。主要生产工艺:原料(金银花、桔梗、蒲公英、红景天、菊花、党参、升麻、刺五加、诃子、白术等)-加水提取-过滤-浓缩-收膏-配制-过滤-灌装-压盖-灭菌-检验-包装-入库。主要设备:自动洗瓶机、玻璃瓶液体灌装机、滚压扎盖机、胶塞漂洗机、灭菌柜、浓配罐、稀配罐、电加热蒸汽发生器、纯化水机组、单效浓缩器等。 | 1、废水。 扩建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有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浓缩收膏冷凝废水、洗瓶洗盖废水、纯水制备系统废水以及新增职工生活污水。扩建工程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拟经1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13m3/d,处理工艺: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处理后,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排入苟堂仁之乐社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本次扩建工程拟将现有工程生活污水一并引入扩建工程拟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排入苟堂仁之乐社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2、废气。 (1)浓缩和出渣工序异味 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在热回流提取浓缩器上方和出渣口处安装集气罩,将出渣及浓缩过程产生的异味,引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中,经活性炭吸附异味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 (2)污水处理设施恶臭 评价要求将污水处理设施设置外排的总排风管,由引风机引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2#)排放。 (3)食堂油烟 项目扩建完成后,设置1座员工食堂,设置1个基准灶头,属于小型饮食业。评价要求员工食堂设置1台油烟净化器(排风量2000m3/h,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为90%)。净化后的含烟废气通过油烟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放废气符合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饮食业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90%;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5mg/m3的限值要求。 3、噪声。 扩建工程噪声源主要是离心机、洗瓶机、胶塞漂洗机、玻璃瓶液体灌装机、滚压扎盖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及真空泵、空压机、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空气动力性噪声,噪声级在75~90dB(A)之间。本项目采取减振基础、厂房隔声,风机安装隔声罩等降噪措施后,本项目营运期间四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项目厂区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50m2),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水提和过滤残渣收集于带盖收集桶内,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作为堆肥原料外售。检验过程产生的残次品储存于不合格产品暂存区,待生产同相同产品时,回用于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污泥脱水后定期运往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送往垃圾填埋场处理。职工生活垃圾定点堆放,日产日清,交环卫部门运往垃圾中转站处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