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与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宏润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 河南宏润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耐火材料生产线项目(产能置换) | 新密市城关镇高沟村2组 |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48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生产工艺:外购原料(硅砂、硅粉等)—配料—混砂—成型—烘干—烧结—拣选—成品; 主要设备:混砂机、数控压力机、自动配料系统等。 | 1、废水。项目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废水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然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2、废气。项目物料进仓、配料、混砂工段粉尘经各自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15m高排气筒,3.5kg/h,120mg/m3;无组织:周界外最高浓度1.0mg/m3)以及《新密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烧结废气新增1套“干法脱硫+袋式除尘+SCR脱硝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4m排气筒排放,排放可以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排放浓度要求(烟尘: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同时满足《新密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烟尘10mg/m3,二氧化硫35mg/m3,氮氧化物50mg/m3);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屋顶排气筒排出,排放可以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最低油烟净化效率90%,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5mg/m3)的要求。项目运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破碎机、雷蒙磨、混砂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拟对各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风机加装隔音罩等降噪措施,并将这些设备安装于车间内。经预测,在采取以上措施之后,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品集中收集后经破碎回用于生产;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在厂区内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废脱硫剂经收集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委托专人定期清掏;危险废物废催化剂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