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8039/2021-00125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河南宏润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产能置换
  • 2021-08-17
  • 2021-08-17
河南宏润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耐火材料生产线项目(产能置换)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与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宏润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河南宏润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耐火材料生产线项目(产能置换)

新密市城关镇高沟村2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48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生产工艺:外购原料(硅砂、硅粉等)—配料—混砂—成型—烘干—烧结—拣选—成品;

主要设备混砂机、数控压力机、自动配料系统等

1、废水。项目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废水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然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2、废气。项目物料进仓、配料、混砂工段粉尘经各自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后通过115m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15m高排气筒,3.5kg/h120mg/m3;无组织:周界外最高浓度1.0mg/m3以及《新密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烧结废气新增1干法脱硫+袋式除尘+SCR脱硝装置处理后通过124m排气筒排放,排放可以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排放浓度要求(烟尘: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同时满足《新密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烟尘10mg/m3,二氧化硫35mg/m3,氮氧化物50mg/m3);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屋顶排气筒排出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最低油烟净化效率90%,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5mg/m3)的要求。项目运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破碎机、雷蒙混砂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拟对各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风机加装隔音罩等降噪措施,并将这些设备安装于车间内。经预测,在采取以上措施之后,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品集中收集后经破碎回用于生产;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在厂区内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废脱硫剂经收集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委托专人定期清掏;危险废物废催化剂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