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与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金威电瓷新材料有限公司 | 郑州金威电瓷新材料有限公司扩建年产4.8万吨耐火材料项目 | 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城关镇甘寨村 | 河南晟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130m天然气隧道窑2座(隧道窑90m,干燥窑40m),30m3梭式窑2座,配套新增破碎、磨粉、自动配料和成型设备,在原年产2.5万吨耐火材料产能基础上新增4.8万吨耐火材料产能。本次扩建完成后总产能增加至7.3万吨/年。 | 1、废水。本项目用水主要包括原料库喷淋除尘用水,切割、打磨用水,配料用水和职工生活用水;无生产废水排放,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1座隔油池(1m3)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进入1座化粪池(10m3)内进行处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肥田 2、废气。①各工序生产性粉尘及天然气燃烧烟尘:项目建设6条骨料线,产生的粉尘经2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项目建设4条粉料线,产生的粉尘经4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物料入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混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各工序废气经配套的治理措施处理后引入炉窑中,与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过深度治理设施(钠基干法脱硫(碳酸氢钠粉)+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SCR脱硝(即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处理后引至1根40m排气筒排放。排放口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设施和氨逃逸在线监控设施,与环保部门联网。 ②食堂油烟:经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房顶排放。 项目建设完成后,颗粒物、SO2及NOX、氨废气排放情况可满足满足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在全市耐材企业建设烟气自动监控设施的通知》(新密环[2018]348号)中“(三)执行排放标准:鼓励企业建设烟气超低排放示范工程(达到颗粒物≤10mg/m3、SO2≤35mg/m3、NOx≤50mg/m3超低排放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及《新密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要求。 油烟排放浓度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中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5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本次扩建工程颚式破碎机、对辊破碎机、雷蒙磨、球磨机、压力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及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空气动力性噪声,噪声级在75-90dB(A)之间。经采取减振基础、风机安装隔声罩,厂房隔声等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时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利用现有工程一般固废暂存间(15m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品经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回用于生产,除尘器收集粉尘经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回用于生产。打磨工段产生的沉淀池底泥通过压滤机压滤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废催化剂(五氧化二钒)、废液压油、废油桶),密闭容器收集,依托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10m2)收集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定点堆放,运往垃圾中转站处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