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与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密市超化镇银豹耐火材料厂 | 新密市超化镇银豹耐火材料厂耐火材料生产线节能及环保治理改造项目 | 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超化镇莪沟村 | 河南晟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对全厂进行生产改造及环保治理改造。主要改造内容为:拆除现有老旧厂房及破粉碎设备、混料设备、成型设备等,对现有80m隧道窑进行脱硫脱硝除尘治理改造,新增颚式破碎机、雷蒙磨、碾辊式混砂机,自动配料系统等。项目改建完成后,产能不发生变化,仍年生产1.5万吨耐火砖,不涉及新增产能。 | 1、废水。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外排,职工洗漱、冲厕废水经化粪池(容积30m3)处理后用吸粪车抽走,用于肥田,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各工序生产性粉尘及天然气燃烧烟尘:项目建设1条骨料线,产生的粉尘经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项目建设2条粉料线,产生的粉尘经2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物料入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混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以上粉尘产生工段经各自配套的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排气筒安装颗粒物在线监控设施,与环保部门联网。 烧结工段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的颗粒物、SO2、NOX经1套高温干法脱硫+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SCR脱硝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排气筒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设施,与环保部门联网 项目建设完成后,颗粒物、SO2及NOX、氨废气排放情况可满足满足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在全市耐材企业建设烟气自动监控设施的通知》(新密环[2018]348号)中“(三)执行排放标准:鼓励企业建设烟气超低排放示范工程(达到颗粒物≤10mg/m3、SO2≤35mg/m3、NOx≤50mg/m3超低排放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及《新密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要求。 3、噪声。本次工程颚式破碎机、对辊破碎机、雷蒙磨、球磨机、压力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及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空气动力性噪声,噪声级在75-90dB(A)之间。经采取减振基础、风机安装隔声罩,厂房隔声等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时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清理后回用于混料工序;成型、烧结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全部回用至破碎工序进行资源化利用;项目脱硫渣由氢氧化钙供给单位每天定时清运,清运后进行综合利用。一般固废经1座一般固废暂存间(20m2)暂存后合理处置。 对于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催化剂(五氧化二钒)、废液压油、废油桶),经密闭容器收集,经1座危废暂存间(5m2)收集暂存,收集后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