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强盛混凝土有限公司深度治理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与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强盛混凝土有限公司 | 河南强盛混凝土有限公司深度治理技术改造项目 | 郑州市新密市白寨镇高庙村白石组 | 郑州春实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生产工艺:外购石子—上料—破碎—筛选—去粉—合格机制砂。主要设备:骨料给机、粉碎机、 振动筛、制砂机、斗式提升机、选粉机、搅拌机、去粉机、罐车、风机、空压机等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堆存、装卸粉尘;砂石生产给料机进料口、破碎、筛分、去粉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物料配料、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运输车辆道路扬尘;筒仓呼吸孔粉尘;搅拌机投料粉尘和搅拌机搅拌粉尘。 (1)原料堆存、装卸粉尘,本项目原料均位于密闭车间内,评价建议企业物料装卸需在密闭车间内进行,车间上方安装雾森装置。 (2)砂石生产过程的上料、破碎、筛分、去粉等工段距离较近,拟设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集中处理。去粉过程中,粉尘经风管引入石粉仓,经石粉仓出气口接袋式除尘器。各设备产生的粉尘经引风管引至袋式除尘器统一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 排放限值(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颗粒物≤10mg/m3),同时也能够满足《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中水泥企业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3 的限值要求。 (3)物料配料、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本项目配料机投料粉尘主要在砂子、石子投料过程中产生。评价建议配料机上方半封闭,设置集气装置收尘,收集粉尘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排放限值(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颗粒物≤10mg/m3),同时也能够满足《郑州市2019 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中水泥企业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3的限值要求。 输送过程传输带全封闭,产生粉尘量较少;未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排放计,原料库内设有雾森装置降尘。 (4)搅拌机投料粉尘和搅拌机搅拌粉尘,本项目石子、砂子输送至搅拌机的过程为先通过配料仓下方的传送带输送至皮带输送机,再通过皮带输送机输送至预加料斗,通过预加料斗落入搅拌机;项目配料机料仓为半地下料仓,料仓下方的传送带输送系统位于地下,而皮带输送机全密闭输送,故在石子、砂子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均可在停止生产后沉降下来,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粉料(水泥、矿粉、粉煤灰)采用螺旋输送机输送给粉料秤计量,称料后由管道进入合料斗,再通过料斗落入搅拌机,此过程全密闭,且物料落入搅拌机后会加水,因此该过程产生的粉尘量不大,在停机后沉降下来回收后用于生产,此粉尘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本项目建设2条生产线,本项目搅拌楼二次封闭后车间高度约为16m,评价建议企业在各搅拌机预加料斗上方均设置抽风管道,粉尘集中收集后分别进入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为20m。搅拌机投料及搅拌粉尘经各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均可以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排放限值(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颗粒物≤10mg/m3),同时也能够满足《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中水泥企业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3的限值要求。 (5)筒仓呼吸孔粉尘 本项目水泥、粉煤灰、矿粉均为筒仓储存,由罐车自带的空压机打入各筒仓,各粉料筒库顶部均自带脉冲袋式除尘器。 本次评价建议项目单条混凝土生产线的粉料仓产生的粉尘经各自仓顶除尘器处理后再经收尘管收集后,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与投料、搅拌工序共用,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排放限值(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颗粒物≤10mg/m3),同时也能够满足《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中水泥企业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3的限值要求。 (6)运输车辆道路扬尘 项目物料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为汽车运输、铲车转运产生的道路扬尘。为减少物料运输产生的粉尘,建设单位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①厂区出入口设置1套车辆冲洗装置,对出厂区的运输车辆进行冲洗,以减少车辆运输过程中自身散落的扬尘; ②项目厂区地面均硬化,厂界四周均设置围墙,以减少扬尘对厂外周围环境的影响; ③对运输车辆限载限速; ④对原料及厂区附近道路实施洒水抑尘作业,主要运输路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防止积尘; ⑤砂子和石子运输车辆要封闭遮盖;粉料采用密封罐车运输,以减少原材料的散落。 经过厂区内空气稀释和周围绿化带的吸附作用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喷淋用水,厂区内地面清洗水、抑尘用水,车辆清洗用水,罐车、搅拌机清洗用水,配料用水和员工生活用水。产生废水主要有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每日工作结束后对搅拌机等设备清洗时产生的少量清洗废水,厂区地面清洗废水和职工办公生活污水。 (1)喷淋用水 此部分用水全部随物料进入生产系统,有抑尘增湿作用,对环境起改善作用,无废水外排。 (2)厂区内地面洒水、清洗用水 清洗废水经厂区10m3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车辆清洗用水 项目在厂区进出口设置一个车辆冲洗台,进出车辆经水喷淋后方可出入厂区。该部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可以重新用于车辆的冲洗,不外排。 (4)罐车、搅拌机清洗用水 废水经1座200m3的沉淀池沉淀后可作为配料用水回用于生产。该部分废水可以全部回用,不外排。 (5)配料用水 根据项目原辅材料配比计算,项目商品混凝土生产原料用水量共计32653.12m3/a(217.69m3/d)。原料搅拌时加入,此部分水留在产品中,不向外排放。 (6)员工生活用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20m3)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肥田,不外排。 项目噪声主要为粉碎机、制砂机、搅拌机、物料传输装置等设备和运输车辆及铲车等的运行过程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级在80~95dB(A)之间。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装消音器等措施后,本项目营运期间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的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除尘设备收集到的粉尘、试验用混凝土、砂石分离系统分离的砂石、沉淀池产生的泥渣和员工生活垃圾。 (1)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均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排放,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 (2)试验用混凝土 在生产的过程中会有少量的试验混凝土产生。试验混凝土产生量较少,此部分固废可用作区域道路建设使用。 (3)砂石分离系统分离的砂石 本项目罐车、搅拌机清洗废水送至砂石分离机处理过程中,可分离出一部分砂石。经砂石收集池(10m3)收集后定期外售。 (4)沉淀池产生的泥渣 搅拌设备及运输车辆需定期进行清洗,清洗过程会有部分粘附与车辆及设备上的废渣产生,该部分废渣随清洗水进入沉淀池内,经沉淀收集后定期外售。 (5)员工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