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8039/2021-00242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 河南密邦昊控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2021-12-14
  • 2021-12-14
河南密邦昊控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加工50万平方米玻璃、门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与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密邦昊控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密邦昊控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加工50万平方米玻璃、门窗项目

郑州市新密市米村镇柿树湾村二组

河南腾龙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00万元新建年加工50万平方米玻璃、门窗项目。工艺流程为:1、钢化玻璃:原料外购(玻璃原片)—切割—磨边—打孔—清洗—烘干—钢化—冷却—成品入库;2、中空玻璃:(原料)钢化玻璃—铝条裁切—灌装—清洗—烘干—合片—封胶—成品入库;3、夹层玻璃:(原料)钢化玻璃—合片—预压—升温加压—冷却—成品入库;4、铝合金门窗:外购原料(铝合金型材)—切割—组装—成品入库主要生产设备:钢化炉、玻璃高速四边磨边机、铝条自动折弯机、激光切割机、空压机、夹层设备、玻璃高速清洗机等

1、废水。项目玻璃磨边废水和玻璃打孔废水定期排入生产废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混凝沉淀工艺,处理能力为5m3/d),经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综合利用不外排;钢化玻璃生产线清洗废水定期排入15m3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玻璃磨边工段,综合利用不外排;中空玻璃生产线清洗废水定期排入12m3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玻璃磨边工段,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115m3的化粪池处理后,用吸粪车抽走用于肥田,综合利用不外排。

2气。项目中空玻璃封胶工段、夹层玻璃升温加压工段和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用集气罩/集气管道收集后,共用1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120mg/m3)的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中:其他行业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的建议排放浓度限值80mg/m3、去除率70%的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激光切割机、玻璃磨边机、空压机和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空压机安装隔声罩、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后,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项目废边角料及残次品经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1座,20m2),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生产废水处理站底泥晾晒后(15m2的晾晒台用于底泥晾晒)收集在密闭的不锈钢污泥收集桶,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20m2),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化粪池污泥定期用吸粪车抽走,用于肥田;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胶桶废活性炭,经1座危废暂存间(10m2)收集暂存,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