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8039/2021-00254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 河南裕盛塑业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 2021-12-31
  • 2021-12-31
河南裕盛塑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个菜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与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裕盛塑业有限公司

年产30万个菜板生产线建设项目

河南晟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大隗镇铁匠沟村工业园区2号,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用地面积3000平方米;主要生产工艺为外购原料(PE、色母粒等)—配料—加热挤出—压制成型—修边—包装成品,主要设备为搅拌机、挤出机、压制成型机、破碎机、自动拉板成型机、激光切割机等。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完成后产能为年产20万个菜板,二期完成后产能为年产10万个菜板。 

1、废水。项目冷却循环系统定期排污水用于厂区内洒水降尘,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居民吸粪车清运,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项目挤出工序注塑工序自动拉板成型工序的有机废气采取设置集气罩,集气罩下方设置软皮帘,集气罩和催化燃烧装置连接处设置集气管道;各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一套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引至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破碎工序破碎机出料口设集气罩,集气罩下方设置软皮帘,集气罩和脉冲袋式除尘器连接处设置集气管道,废气引入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内处理后,引至一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项目挤出、注塑、自动拉板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处理后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60mg/m3的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中:其他行业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的建议排放浓度限80mg/m3、去除率70%的要求项目破碎工序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及《新密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要求(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

3、噪声。项目产噪设备采取加装减振基础厂房隔声、风机加装隔声罩等措施后,厂界昼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项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设置15㎡)固废暂存间,原料包装袋经收集后暂存定期外售修边、切割工序残次品及边角料收集暂存后,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项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一座(5m2)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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