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与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原动力耐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原动力耐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耐火材料建设项目 | 郑州市新密市来集镇马沟村 | 河南晟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原动力耐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耐火材料建设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选址位于郑州市新密市来集镇马沟村。项目项目占地15亩(10000m2)。项目为新建,新建1座84米智能化高温节能型隧道窑、3座高温梭式窑,并配备1套自动智能化干燥窑、1套智能化半成品生产线。主要设备:混料机、压力机、智能化PLC自动配料机、机器人、窑炉尾气深度治理等设备。生产工艺:原料外购(莫来石、白刚玉等)--混料--成型--干燥(使用烧结余热)--烧结(天然气)--成品。全厂产能共计4万吨重质耐火材料,项目分两期进行(一期年产2.5万吨重质耐火砖,二期年产1.5万吨轻质耐火砖) | 1、废气 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是物料入仓粉尘、混料工序粉尘、木材加工工序、成型工序粉尘、烧结工序废气、职工食堂油烟、车辆运输扬尘、原料贮存区堆存及卸料粉尘。 (1)物料入仓粉尘 料仓呼吸孔设置引风管道,废气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内处理(1#),废气经配套治理措施处理后引至一根15m排气筒排放(P1)。 (2混料工序粉尘 混砂机器密闭,设置引风管道,废气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内处理(1#),废气经配套治理措施处理后引至一根15m排气筒排放(P1)。 (3)木材加工工序 木加工设备产尘位置设置集气管道,收集后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废气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内处理(1#),废气经配套治理措施处理后引至一根15m排气筒排放(P1)。 (4)成型工序粉尘 压力机压砖平台上安装集气罩,废气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内处理(1#),废气经配套治理措施处理后引至一根15m排气筒排放(P1)。 (5)烧结工序废气 梭式窑、隧道窑和干燥窑废气引入1套高温干法脱硫+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SCR脱硝处理设施中处理,(2#),风量30000m3/h。(一期工程与二期工程共用),尾气经处理后引至一根15m排气筒排放(P2)。并配备标准监控站房1座,安装烟气超低在线监测设施1套,并在污染防治设备和主要产尘点安装在线视频监控设备,与环保主管部门联网。 (6)食堂油烟 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进行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食堂屋顶排放。 (7)车辆运输扬尘 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在运输过程中要限制车速;厂区道路硬化,定期派专人进行路面清扫、洒水,以减少道路扬尘;要求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封闭运输,严禁超载,杜绝汽车沿路抛洒;进出车辆车轮清洗,设置集水池,清洗车辆车轮废水循环使用。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可减少道路扬尘约80%左右,且该起尘量为短暂性粉尘,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8)原料贮存区堆存及卸料粉尘 为了减少扬尘污染,拟采取以下措施:①原料堆场全封闭设卷帘门,堆场设置喷干雾抑尘装置;②堆场定期洒水抑尘,在原料卸料时对其进行喷干雾抑尘,场地硬化。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降尘率可达80%, 根据源强核算可知,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废气经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P1、P2),废气排放可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耐火材料企业A级绩效指标要求(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50mg/m3);食堂油烟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油烟浓度排放限值1.5mg/m3,油烟去除效率≥90%)的要求。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废水产排。用水主要为喷淋用水、车辆清洗废水、配料用水、职工生活用水、绿化及厂区洒水降尘。 (1)原料车间喷淋用水 项目原料车间每天间断性喷淋约2h(平均喷淋时间10min/h),则用水量约18000m3/a(即60m3/d)。该部分水在喷雾过程中耗散,无废水产生。 (2)车辆冲洗废水 车次为2000辆次/a,约7辆次/d。每辆车清洗用水量按30L 计算,则车辆冲洗用水量约0.21m3 /d(63m3 /a)。耗散系数以20%计,则车辆冲洗废水产生量约为0.042m3 /d(12.6m3 /a),该部分废水沉淀池(5m3)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车辆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经沉淀处理后大部分悬浮物为沉降下来,上清液可实现循环利用。 (3)配料用水 项目工程混料配料过程需加水搅拌,配料过程需加水1230t/a,此部分用水在烧结过程中全部蒸发耗散,无废水外排。 (4)职工生活污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50人,在厂食宿15人,员工生活用水量按40L/d·人,则项目生活用水量为0.6m3/d(180m3/a),排污系数按0.8计,则污水产生量为0.48m3/d(144m3/a),食堂污水经隔油池(0.5m3)处理后,汇同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居民吸粪车清运,综合利用不外排。 (5)绿化及厂区洒水降尘 根据厂区平面布局,厂区建设完成后约有1600m2空地,每平方空地水消耗量按3L/m2计算,则厂区空地洒水降尘水消耗量为4.8t/d。绿化面积约800m2,根据《河南省地方标准用户定额》(DB41T385-2009)绿地用水约0.9~1.5m3/(m2/a),本项目取1m3/(m2/a),则厂区绿地用水消耗量为800t/a。 3、声环境 建设项目营运期新增的噪声源主要是混砂机、压力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及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空气动力性噪声。经厂房隔音、基础减振、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后,运营期四周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固体废物包括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袋、脱硫渣、沉淀池底渣、木材边角料等一般固废 项目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清理后回用于混料工序;废原料包装袋经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售;废气脱硫产生的脱硫渣,经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售回收单位;沉淀池底渣清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木材边角料经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售; 项目生产及生活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