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河南省新密市宋楼耐火材料厂年产4万吨耐火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省新密市宋楼耐火材料厂 | 河南省新密市宋楼耐火材料厂年产4万吨耐火材料建设项目 | 新密市来集镇宋楼村 | 河南腾龙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使用9764平方米建设用地,分2期进行建设,一期建设1条45m推板窑,二期建设一条80m隧道窑;生产工艺:原料外购(铝矾土等)--破粉碎--配料--搅拌--成型--干燥(使用烧结余热)--烧结--质检--成品。全厂产能共计3万吨重质砖、1万吨轻质砖。 | 1、废水:脱硫、湿电除尘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用于洗车;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定期由吸粪车抽吸,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破粉碎、混料工段粉尘经各自配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窑炉烧结废气经“SCR脱硝+石灰-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房顶达标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生产设备运行时噪声,经采取措施后,本项目各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废包装材料在固废暂存间收集暂存后,定期外售给废品回收站;脱硫石膏在固废暂存间收集暂存后,定期外售水泥厂;残次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工序;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化粪池污泥定期由吸粪车抽吸,综合利用。 | 本项目公众参与期间共发放问卷6份,有效回收6份,均支持本项目建设 |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69815620
通讯地址:新密市政务服务办事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