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8039/2022-00143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评公示
  • 2022-06-17
  • 2022-06-17
新密市瑞琦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耐火材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与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密市瑞琦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新密市瑞琦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耐火材料扩建项目

郑州市新密市超化镇新庄村

河南晟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新密市瑞琦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5月,位于郑州市新密市超化镇新庄村,原名称郑州环鑫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于2021129日名称变更为新密市瑞琦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3500万元在原厂区内进行扩建,分两期进行建设,拆除原有1座串烧三联体窑,一期建设1条不定形生产线,二期建设140米推板式隧道窑、161米隧道窑、配套建设余热干燥系统:新增主要设备:雷蒙磨、对辊机、颚式破碎机、混砂机、压力机、搅拌机、配套建设自动配料系统和环保处理设施等。项目扩建完成后,全厂产能共计2万吨不定形耐火材料、2万吨重质砖耐火材料、1万吨轻质砖耐火材料。

1、废水。

本项目用水包括原料区喷雾除尘用水、配料用水、车辆冲洗用水和职工生活用水,废水主要是车辆冲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

原料库喷雾用水在喷雾过程中耗散,无废水产生;配料用水在在烧结过程中全部蒸发耗散,无废水产生;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食堂废水经12m3的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现有工程20m3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用吸粪车清运,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骨料生产线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粉料生产线磨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物料入仓产生的颗粒物;混砂机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成型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烧结工序产生的颗粒物、SO2NOxSCR脱硝设施产生的氨;食堂油烟。

骨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评价针对骨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提出如下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颚式破碎机、对辊破碎机均位于地下封闭,并设置收尘管,形成微负压。颚式破碎机下料仓进料口采取三面围挡加顶,进料口一侧采用自动感应门装置,出料口与提升机连接处设集气罩;对辊破碎机(地下式)出料口与提升机连接处设集气罩;振动筛全密闭,设集气收尘管道;骨料破碎工序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1)内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磨粉工序粉尘:评价针对磨粉工序粉尘,提出如下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颚式破碎机位于地下封闭,并设置收尘管,形成微负压。颚式破碎机料仓进料口采取三面围挡加顶,进料口一侧采用自动感应门装置,出料口与提升机连接处设集气罩;雷蒙磨设集气收尘管道磨粉工序废气引入1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内处理(TA002内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物料入仓粉尘:评价针对物料入仓粉尘,提出如下污染防治措施:料仓呼吸孔设置引风管道,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3)内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搅拌机搅拌工序粉尘:评价针对搅拌机搅拌工序粉尘,提出如下污染防治措施:搅拌机 密闭,设置引风管道,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4)内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混砂机搅拌工序粉尘、成型工序粉尘:评价针对混砂机搅拌工序粉尘、成型工序粉尘,提出如下污染防治措施:混砂机 密闭,分别设置引风管道;压力机压砖平台上安装集气罩,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5)内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烧结工序产生的颗粒物、SO2NOxSCR脱硝设施产生的氨:评价针对烧结工序产生的颗粒物、SO2NOxSCR脱硝设施产生的氨,提出如下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引入1套小苏打干法脱硫(TA006+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7+SCR脱硝处理设施(TA008)中处理后引至115m排气筒排放(DA002)。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一期工程完成后,项目骨料破碎、筛分工序、磨粉工序、物料入仓工序、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各工序配套的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81mg/m3,可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表1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项目二期工程完成,即总体工程完成后,项目全厂骨料破碎、筛分工序、磨粉工序、物料入仓工序、搅拌工序、成型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各工序配套的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为3.54mg/m3,可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表1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烧结工序产生的颗粒物、SO2NOx1小苏打干法脱硫+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SCR脱硝措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为4.46mg/m3SO2排放浓度为8.57mg/m3NOx排放浓度为22.97mg/m3、氨排放浓度为2.01mg/m3,可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表1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氨≤8mg/m3);同时颗粒物、SO2NOx和氨排放浓度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耐火材料企业A级绩效指标要求(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50mg/m3、氨≤8mg/m3)。

食堂油烟:评价针对食堂油烟拟采用油烟净化设备对油烟进行净化处理,净化后油烟通过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房顶排放,经计算,本项目一期工程油烟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浓度为0.34mg/m3,排放量0.405kg/a;二期工程完成后排放浓度为0.675mg/m3,排放量0.81kg/a,均可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最低油烟净化效率90%,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5mg/m3)的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是颚式破碎机、对辊破碎机、雷蒙磨、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声级值约为80~90dBA)。经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破碎机置于地下、风机加装消声器,生产车间西侧、南侧墙面安装隔音棉等措施后,本项目一期工程完成后,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敏感点处昼、夜间噪声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限值要求;项目二期工程完成后,即总体工程建设完成后,项目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敏感点处噪声预测值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限值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沉淀池底渣、成型及烧结工序产生的残次品、脱硫渣等一般固废;废液压油、废油桶、废脱硝催化剂等危险废物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项目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底渣定期清理后外运至水泥厂综合利用。残次品作为原料破粉碎后回用于生产;脱硫渣由碳酸氢钠粉供给单位定时清运,清运后进行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油桶、废脱硝催化剂5m2危废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生产及生活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企业共发放调查表5份,回收有效调查表5份,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