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与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中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郑州中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轻质耐火材料改扩建项目 | 新密市来集镇宋楼村 | 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在原厂区内进行扩建,新建1条99.8m全自动隧道窑、5条烘干窑。新增主要设备:压力机、混砂机、挤砖机、切砖机、磨砖机、自动化配料系统等,产品为轻质高铝砖(3000t/a)、轻质隔热砖(7000t/a),本次扩建完成后全厂产能为18000吨耐火材料。 | 1、废水。项目洗车废水经沉淀池(5m3)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5m3)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和厂区洒水,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不设置食堂,运营期废气产生环节主要是配料系统粉尘(料仓进料粉尘、混料粉尘)、磨砖工段产生的粉尘,以及隧道窑烧结废气。料仓排气口设置集气管道,配备仓顶除尘器;混料设施密闭,上方设集气管道,配备覆膜袋式除尘器;磨砖工段设置侧吸式收尘管道,配备覆膜袋式除尘器,以上废气经配套治理措施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烧结废气经1套“SCR脱硝+干法脱硫+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表1标准(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氨≤8mg/m3);同时满足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文耐火材料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50mg/m3,氨8mg/m3).项目运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压力机、挤砖机、磨砖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和叠加值均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产过程中的残次品低价外售用于修建窑炉;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在厂区内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脱硫副产物收集后定期外售水泥厂;废机油、废机油桶、脱硝工序产生的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间(5m2)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企业共发放调查表5份,回收有效调查表5份,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