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8039/2022-00196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 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公示
  • 2022-08-17
  • 2022-08-17
河南省百祥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轻质砖耐火材料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与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省百祥实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百祥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轻质砖耐火材料改建项目

郑州市新密市来集镇李堂村1

河南晟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百祥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9月,位于新密市来集镇李堂村,分为东西两个厂区,原西厂区建设有1132m的隧道窑,年产24500吨高铝砖,目前西厂区132m隧道窑及配套系统拆除现状为一片空地,作为闲置备用厂东厂区建设有135m的推板窑,年产5500吨轻质保温砖根据市场形势,河南省百祥实业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万建设年产1.6万吨轻质砖耐火材料改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8亩(5333.36m2),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本次改建工程针对东厂区,在东厂区内对现有1条轻质耐火砖推板窑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并新增142m轻质耐火砖推板窑生产线。新增设备:数控压力机、混料机、自动混料系统和环保治理设施等设备。生产工艺:原料外购(珍珠岩、粘土粉等)搅拌混料成型烧结(天然气)拣选成品。项目建设完成后,企业总产能共计1.6万吨轻质砖耐火材料。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物料入仓产生的颗粒物;混料机混合搅拌工序颗粒物;成型工序颗粒物;烧结工序产生的颗粒物、SO2NOx及脱硝处理产生的氨。

物料入仓产生的颗粒物:料仓排气孔设置引风管道,废气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2#)内处理。

混料机混合搅拌工序颗粒物:混料机器密闭,分别设置引风管道,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内处理。扩建工程混料机搅拌工序废气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2#)内处理。

成型工序颗粒物:压力机压砖平台上安装集气罩,废气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2#)内处理。

烧结工序产生的颗粒物、SO2NOx及脱硝处理产生的氨:经1“SCR脱硝(80%+石灰石-石膏法脱硫(70%+湿式电除尘处理设施处理。

本次改建工程物料入仓、混合搅拌、成型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现有工程物料入仓、混合搅拌、成型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配套的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15m排气筒排放(P2改建工程烧结废气现有工程烧结废气“1SCR脱硝+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现有22m排气筒排放(P1)。

本次改建完成后,项目全厂(物料入仓、混合搅拌、成型工序)颗粒物排放浓度为9.3mg/m3;烧结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为4.5mg/m3SO2排放浓度为20.4mg/m3NOx排放浓度为45.2mg/m3、氨排放浓度为4.0mg/m3,本项目烧结温度为1200℃~1300℃,应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表1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氨≤8mg/m3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耐火材料企业A级绩效指标要求(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50mg/m3、氨≤8mg/m3)。

2、废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包括原料车间喷雾除尘用水、配料用水、脱硫用水、湿电除尘用水、车辆冲洗用水和职工生活用水。

原料库喷雾除尘用水在使用过程中损耗,不会产生废水;配料用水在烧结过程中全部蒸发耗散,无废水外排;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脱硫废水、湿电除尘废水经循环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综合利用,不外排。

3、声环境

本次建工程噪声源主要为混料机、压力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及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空气动力性噪声,声源强度在80-90dB(A)之间。经设备加装减振基础、风机安装隔声罩,四周厂界建设砖混围墙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敏感点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三级沉淀池沉渣、循环沉淀池底泥、废脱硫石膏、成型及烧结工序产生的残次品等一般固废;废脱硝催化剂等危险废物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循环沉淀池底泥项目采用湿电除尘工艺产生底泥外售建材厂综合利用;三级沉淀池沉渣集中收集后外售建材厂综合利用处理;脱硫石膏经板框压滤机处理后暂存于(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于水泥粉磨站,综合利用;烧结工序产生的残次品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废脱硝催化剂经厂家定期更换直接带走,不落地,不在厂区进行暂存(在废脱硝催化剂更换之前签订危废协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综上,项目生产及生活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过程中,建设单位依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对项目南侧李堂村1村居民进行了走访,将印制的公众意见调查表发放给公众,说明填写方法及要求,听取并记录他们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