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与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创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创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环保保温新材料和5万吨防水防火新材料建设项目 | 郑州市新密市牛店镇打虎亭村 |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9800万元,租赁新密市牛店镇打虎亭村西大路口组现有建设用地进行建设,占地面积11000m2。新建年产5万吨环保保温新材料和5万吨防水防火新材料生产线,配套建设环保设备。 | 1、废水。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车辆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 项目设1套车辆冲洗装置,冲洗废水进入1座5m3的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食堂废水经隔油池(1.5m3)处理后,同其他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10m3)处理后,再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3m3/d)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和硬化地面洒水降尘,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①玻镁板生产线投料、混料、切割、砂磨、粉碎和开槽工序产生的粉尘;②玻镁板彩钢复合机涂胶工序和玻璃纤维网格布定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SO2和NOX;③危废暂存间产生的非甲烷总烃;④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 ①玻镁板生产线产生的废气 项目投料工序建设自动开袋站,料仓密闭连接集气管道,混料机器密闭连接集气管道,投料、混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2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1、TA002)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15m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通用行业排放限值:其它工序颗粒物浓度限值10mg/m3。 项目切割机和砂磨机安装集气罩,粉碎工序投料口上方安装集气罩,切割、砂磨和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2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3、TA004)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开槽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开槽工序产生的粉尘经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5)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15m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通用行业排放限值:其它工序颗粒物浓度限值10mg/m3。 ②玻镁板彩钢复合机涂胶工序、玻璃纤维网格布定型工序和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废气 项目玻镁板彩钢复合机涂胶滚轮上方设置集气罩,定型烘干一体机设备整体密闭抽风,仅留网格布进出口,危废暂存间设置集气管道,玻镁板彩钢复合机涂胶工序、玻璃纤维网格布定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SO2和NOX和危废暂存间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1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6)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15m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中:其他行业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的建议排放浓度限值80mg/m3、去除率70%的要求)。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其他炉窑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NOX300mg/m3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 年修订版)》通用行业排放限值燃气干燥炉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SO235mg/m3、NOX50mg/m3。 ③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 项目食堂油烟经集气罩+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引至房顶的油烟排气筒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标准要求(小型:最低油烟净化效率90%,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5mg/m3)。 3、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声级值约为75~85dB(A),经采取设备均安装在密闭室内,并采用基础减振、隔声窗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降噪后,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材料、废彩钢、废玻璃纤维、废机油、废机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及员工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袋、废彩钢暂存于固废暂存间(1座,20m2)内,定期外售;废包装铁桶、废玻璃纤维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内,定期由原料提供厂家回收。 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座,5m2)内,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装在密闭容器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暂存于生活垃圾桶,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合理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