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8039/2022-00234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 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公示
  • 2022-10-09
  • 2022-10-09
河南富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12000吨硅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与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富樾新材料有限公司

河南富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12000吨硅砂建设项目

郑州市新密市来集镇赵沟村

河南晟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富樾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新密市来集镇赵沟村,拟投资500万元建设年加工12000吨硅砂建设项目。项目加工工艺:原料外购(半成品硅砂)-分筛-除杂-袋装-成品。主要设备:分筛机、色选机、输送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年加工硅砂12000吨。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上料工序、筛分、除杂工序和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①原料吨包暂存,料仓设置微负压,原料入仓工序料仓进料口设置集气收尘管道;②直线筛和摇摆筛密闭,设集气收尘管道;③色选机密闭并设置集气收尘管道;④本项目包装机包装口侧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管道。

以上各工序收集后的废气经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为7.53mg/m3,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15m高排气筒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的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通用行业基本要求中涉PM企业基本要求中颗粒物≤10mg/m3的要求。

2、废水

本项目用水包括车辆冲洗用水和职工生活用水,废水主要是车辆冲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

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3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10m3)处理后定期用吸粪车清运,综合利用不外排。

3、声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是筛分机、色选机、风机、包装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声级值约为80~90dBA)。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昼间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要求;敏感点处昼间预测值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的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沉淀池底渣,筛分、除杂工序残次品等一般固废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项目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收集后作为建筑材料外售;筛分、除杂工序产生的残次品定期外售;生活垃圾、沉淀池底渣定期清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公众普遍表示本工程应严格

执行环评中所提出的污染防

治措施,加强管理,在

项目做好环保工作的前提下

100%支持本项目建

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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