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与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蓝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蓝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生物降解原材料及成品20000吨的环保降塑项目 | 郑州市新密市曲梁镇牛集村八组(裕中电厂南侧) | 河南晟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根据市场需求,决定投资16000万元,建设年产生物降解原材料及成品20000吨的环保降塑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建设18条生物降解生产线,二期建设32条生物降解生产线,主要设备:混料机、双螺杆造粒机组、吹膜机、分切机、制袋机、干燥机、成型机、包装机等。 |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①生物降解改性颗粒投料、混料、切粒、破碎工序粉尘;②生物降解改性颗粒挤出工序非甲烷总烃;③全生物降解购物袋、全生物降解垃圾袋熔融挤出、成型、印刷工序非甲烷总烃;④全生物降解餐盒、全生物降解杯子、全生物降解餐具熔融工序非甲烷总烃;⑤生物降解吸管生产线挤出工序非甲烷总烃;⑥危废暂存间废气。 项目一期工程建成后,生物降解改性颗粒投料、混料、切粒、破碎工序粉尘经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8m高排气筒(P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颗粒物≤20mg/m3;生物降解改性颗粒挤出工序,全生物降解购物袋、全生物降解垃圾袋熔融挤出、成型、印刷工序,全生物降解餐盒、全生物降解杯子、全生物降解餐具熔融工序,生物降解吸管生产线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各工序收集措施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装置处理由1根18m高排气筒(P2)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非甲烷总烃≤60mg/m3;同时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表1标准(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4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要求;且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第六项塑料制品企业A级绩效指标以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39个重点行业中的包装印刷行业A级绩效指标颗粒物≤10mg/m3、非甲烷总烃≤10mg/m3的要求。 项目二期工程建成后,全厂生物降解改性颗粒投料、混料、切粒、破碎工序粉尘经2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8m高排气筒(P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颗粒物≤20mg/m3;生物降解改性颗粒挤出工序,全生物降解购物袋、全生物降解垃圾袋熔融挤出、成型、印刷工序,全生物降解餐盒、全生物降解杯子、全生物降解餐具熔融工序,生物降解吸管生产线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各工序收集措施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装置处理由1根18m高排气筒(P2)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非甲烷总烃≤60mg/m3;同时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表1标准(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4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要求;且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第六项塑料制品企业A级绩效指标以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39个重点行业中的包装印刷行业A级绩效指标颗粒物≤10mg/m3、非甲烷总烃≤10mg/m3的要求。 2、废水 项目运营期用水主要为设备冷却用水及职工生活用水,设备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故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生产废水外排,运营期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职工生活污水依托F2厂房东北角化粪池及河南华亿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溱水河,最终汇入双洎河。 3、声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混料机、双螺杆造粒机、切粒机、破碎机、吹膜机、印刷机、分切机、制袋机、注塑机、生物降解吸管生产线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及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空气动力性噪声,其声级值约为80~90dB(A)。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安装隔声罩等措施后,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弃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油墨桶、废擦机布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项目废弃包装材料、废边角料经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综合利用;不合格产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油墨桶和废擦机布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