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与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瑞斯特耐有限公司 | 年产2.4万吨轻质保温耐火材料扩建项目 | 新密市来集镇李堂村 | 河南晟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在原厂区内分两期进行扩建,并对现有厂房进行改造,总投资3000万元。一期建设1座40米推板式隧道窑及自动配料系统,在推板式隧道窑上方建设烘干窑(3座,其中现有的2座推板式隧道窑分别配1座);二期拆除现有的烘干窑,建设1座40米推板式隧道窑,在烘干窑上方新建配套烘干窑。新增主要设备:压力机、混砂机、自动配料系统和环保治理设施等。扩建完成后,全厂产能共计4万吨轻质保温耐火材料。 | 1.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废水产排。用水主要为配料用水、车辆冲洗用水及职工生活用水,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及职工生活废水。车辆冲洗水经三级沉淀池(1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5m3)处理后定期用吸粪车清运,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①物料投料粉尘、②料仓呼吸口的粉尘、③混料机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④成型产生的工序粉尘、⑤推板式隧道窑烧结废气。 投料、料仓呼吸、混料搅拌、成型工段的粉尘经各自配套的废气收集管道收集后通过配套的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7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本次扩建工程对现有深度治理措施进行升级改造,将现有深度治理工艺由“袋式除尘+SCR脱硝+双碱法脱硫”改造为“小苏打脱硫+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SCR脱硝”,处理后经1根1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一期扩建工程完成后和二期扩建工程完成后的各污染物排放均可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表1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氨逃逸≤8mg/m3),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耐火材料企业A级绩效指标要求(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50mg/m3、氨逃逸≤8mg/m3)。 3.噪声。 项目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音措施,其中风机安装隔声罩,混料机位于地下,压力机及风机加装减震基础,厂房西侧墙壁加装隔音棉等隔声材料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敏感点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项目按照标准要求设置固废暂存间(15㎡),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用作原料回用于生产,残次品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废脱硫渣及沉淀池底泥收集后外售于建材厂综合利用。按照标准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20m2),废脱硝催化剂厂家更换后直接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厂区暂存;废机油、废机油桶收集于危废间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经对周边居民采访,发放公众参与,听取记录他们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周围居民无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