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8039/2022-00246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 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公示
  • 2022-12-28
  • 2022-12-28
河南同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与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同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河南同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郑州市新密市苟堂镇关口村创业园区

河南盈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同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塑料制品制造等。公司位于郑州市新密市苟堂镇关口村38号,租赁现有标准化厂房,建设河南同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拟建项目直接外购废塑料作为原材料,经拆包、分拣-破碎-两次清洗-加热挤出-切粒-包装等工序生产塑料颗粒。建设内容包括建设4条造粒生产线及两条破碎清洗线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拆包分拣工序粉尘加热挤出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

拆包分拣工序位于封闭车间内,配套设置一套雾化喷淋系统;加热挤出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用“密闭烟罩+喷淋+电捕焦+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60mg/m3,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塑料制品业A级标准:非甲烷总烃10mg/m3限值要求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采用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暂存间全封闭+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处理后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类标准(硫化氢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33kg/h;氨气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4.9kg/h)排放限值的要求。

2、废水

废水主要是破碎清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破碎清洗废水经过二级沉淀+气浮+A/O+砂滤+消毒处理后回用于清洗破碎清洗工序,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0m3)处理后,近期排入新密市苟堂镇关口生活污水处理厂,远期排入农民创业园规划污水处理厂。

3、声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是螺杆挤出机、撕碎机、破碎机、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声级值约为70~85dBA)。经设备加装减震基础、风机安装隔声罩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昼间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废塑料渣回用于生产;分拣产生的杂质交由废品回收公司处理,清洗池沉渣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清洗池纸浆外售于纸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废焦油、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固废,危废暂存间20m2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