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与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密市长有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 新密市长有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件特种模具建设项目 | 郑州市新密市牛店镇打虎亭村 | 河南晟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根据市场需求,拟投资500万元建设年产2万件特种模具建设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建设1条特种模具生产线,二期建设1条特种模具生产线;主要设备:自动给料机、搅拌机、振动平台、烘干窑(燃天然气)及环保治理设施等。 |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①物料入仓工序颗粒物;②混料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③烘干工序粉尘;④烘干窑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的烟尘、SO2、NOx;⑤车辆运输扬尘。 项目一期工程物料入仓工序、混料搅拌工序废气经2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15m高排气筒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的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通用行业基本要求中涉PM企业基本要求中颗粒物≤10mg/m3的要求。烘干废气经1套低氮燃烧+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P2),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标准:[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NOx≤300mg/m3排放标准],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通用行业基本要求中涉PM企业基本要求和涉锅炉/炉窑排放差异化管控要求中A级企业绩效指标要求中颗粒物≤10mg/m3、SO2≤35mg/m3、NOx≤50mg/m3的要求。 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完成后全厂物料入仓工序、混料搅拌工序废气经4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15m高排气筒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的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通用行业基本要求中涉PM企业基本要求中颗粒物≤10mg/m3的要求。烘干废气经2套低氮燃烧+2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P2),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标准:[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NOx≤300mg/m3排放标准],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通用行业基本要求中涉PM企业基本要求和涉锅炉/炉窑排放差异化管控要求中A级企业绩效指标要求中颗粒物≤10mg/m3、SO2≤35mg/m3、NOx≤50mg/m3的要求。 车辆运输扬尘:在运输过程中要限制车速;厂区道路硬化,定期派专人进行路面清扫、洒水,以减少道路扬尘;要求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封闭运输,严禁超载,杜绝汽车沿路抛洒;进出车辆车轮冲洗,设置三级沉淀池,冲洗车辆车轮废水循环使用。 2、废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包括混料用水、运输车辆冲洗用水和生活用水,废水主要是车辆冲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 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0m3)处理后,定期由吸粪车清运,综合利用,不外排 3、声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是自动给料机、干式搅拌机、湿式搅拌机、振动平台、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声级值约为75~85dB(A)。经设备加装减震基础、风机安装隔声罩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昼间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厂区内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外售废品收购站综合利用;车辆冲洗三级沉淀池沉渣集中收集后作为路基铺垫料使用,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