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与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豫之蓝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郑州豫之蓝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生产 6 万件塑料制品迁建项目 | 新密市刘寨镇西马庄村 |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租赁现有3800㎡建设用地,将“年产6万件塑料制品建设项目”搬迁至西马庄村,搬迁后项目生产工艺及产能不变(原“郑州豫之蓝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生产 6 万件塑料制品建设项目(新密环建[2018]136号)”作废)。 | 1、废水。项目冷却废水经循环水池(1座,20m³)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20m3)处理后,用吸粪车定期抽吸,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项目拉丝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危废暂存间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一起引入1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项目产噪设备采取厂房隔音、基础减震、风机加装消声器等隔声措施,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设置固废暂存间(1座10㎡),废包装材料暂存后定期外售、断丝、废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设置(1座10m2)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