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中科达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 郑州中科达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耐火材料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 新密市来集镇宋楼村 |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本次在原有厂区内(分为南、北两个厂区)进行改建,不新增占地,将北厂区原有的配料系统和隧道窑进行升级改造,将南厂区配料系统升级为自动配料系统。新增设备:混料机、压力机、料仓等。重质砖生产工艺:原料外购(黏土、铝矾土等)—破粉碎—筛分—配料—混合—成型—干燥—烧结(天然气)—质检—成品;浇注料生产工艺:原料外购(高铝水泥、铝矾土等)—配料—混料—振动成型(预制件)—养护(预制件)—包装—成品。 | 1、废水:项目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南、北厂区各1座,每座5m3)处理后循环使用;脱硫废水经沉淀池(北厂区2座,每座20m3)处理后循环使用;湿电除尘废水经沉淀池(北厂区1座,2m3)处理后循环使用;北厂区生活污水经2座化粪池(30m3)+1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5m3/d)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绿化等;南厂区生活污水经2座20m3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用吸粪车抽走,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项目南厂区物料进仓、配料混料以及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引入1台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DA001);北厂区骨料线粉尘、粉料线粉尘、物料进仓粉尘、配料混料以及切磨工段产生的粉尘收集后进入配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然后通过管道引入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3),北厂区烧结废气经1套“SCR脱硝+石灰-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设施(脱硝除尘设施依托现有,脱硫设施由钠碱法改造为石灰-石膏法)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南厂区物料进仓、配料混料、包装工段颗粒物以及北厂区骨料线、粉料线、物料进仓、配料混料、切磨工段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表1标准(颗粒物≤10mg/m3);北厂区烧结废气排放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表1标准(干燥、烧成工序,1200-1700℃: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氨≤8mg/m3);同时满足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文耐火材料B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20mg/m3,SO2:50mg/m3,NOx:200mg/m3,氨8mg/m3)。 综上,项目运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颚式破碎机、对辊破碎机、雷蒙磨、数控压力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为75~90dB(A)。经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要求;敏感点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脱硫石膏、废包装袋;危险废物:废催化剂、废液压油、废油桶;职工生活垃圾等。 脱硫石膏、废包装袋在厂区一般固废间暂存后定期外售;废催化剂、废液压油、废油桶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企业共发放调查表10份,回收有效调查表10份,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