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虎发实业有限公司 | 河南虎发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电熔砖建设项目 | 新密市超化镇油坊沟村 |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租赁闲置土地4073m2建设年产1万吨电熔砖项目。本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建设1条年产5000吨电熔砖生产线,二期建设1条年产5000吨电熔砖生产线,生产工艺:外购原料(锆英砂等)-配料-熔融-浇筑-冷却-切磨-成品入库,项目配套电弧炉、颚式破碎机、对辊破碎机、切磨机、铣磨机设备及环保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企业产能共计1万吨电熔砖 | 1、废水:项目电弧炉冷却循环水经循环水池处理后,循环水池上清液循环用于电弧炉冷却,废水定期抽出用于洒水降尘;切磨工段冷却循环水经沉淀池+板框压滤处理后循环用于切磨工段设备刀具冷却;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用于洗车;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暂存,定期由吸粪车抽吸综合利用。项目运营期废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破碎、原料进仓、配料和砂型制作硅砂进仓、混合搅拌工段产生的粉尘;熔融、浇筑工段产生的电熔烟气;职工食堂油烟。 项目破碎、原料进仓、配料和砂型制作硅砂进仓、混合搅拌工段产生的粉尘经配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熔融、浇筑工段产生的电熔烟气经1套“金属滤袋除尘器+SCR脱硝设施”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油烟排气筒引至房顶排放。 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破碎、原料进仓、配料和砂型制作硅砂进仓、混合搅拌工段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的要求,同时满足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文中耐火材料绩效A级要求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的要求。电熔烟气颗粒物、NOX、氨排放浓度均可以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NOx:300mg/m3、氨:8mg/m3)的要求,同时满足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文中耐火材料绩效A级要求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NOx:高温电弧炉以实测数据计,氨:8mg/m3)的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浓度可以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标准(最大排放浓度限值1.5mg/m3,油烟净化效率≥90%)要求。 项目运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破碎机、电弧炉、切磨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为75~85dB(A)。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加装消声器、基础减振、厂房加隔音棉隔声、破碎机置于地下等降噪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敏感点昼夜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生产过程中的边角料及不合格品、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废型砂、废石墨电极、沉淀池底泥、废脱硝催化剂、废机油、废机油桶及职工生活垃圾。 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全部破碎后作为生产原料;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综合利用;废型砂经收集后循环使用;废石墨电极定期外售专业厂家回收利用;沉淀池底泥作为生产原料直接回用;危险废物有废脱硝催化剂、废机油和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项目各项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建设单位共发放调查表10份,回收有效调查表10份,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